第455章 嚴禁晚婚[第1頁/共4頁]
大漢治下,男女都要在十八歲之前結婚;
伉儷結婚後一年內必鬚生養,有身材疾病者必須救治醫治;
是以管仲提出消減齊桓公的後宮,不讓宮中有怨女、宮外有怨男。桓公不愧是chūn秋霸主,納諫如流,服從管仲的建議,將他未曾臨幸過的後宮美人都遣送回家嫁人。
呂布曉得田豐現在稱呼本身為將軍而非主公,是因為現在的場合不是在zhōng yāng軍、將軍府裡,而是在內閣,大部分大臣都不是呂布的嫡派,田豐天然要避嫌。
厥後,越國能打敗吳國重新崛起,固然啟事很多。但與此鼓勵生養政策的實施不無乾係。”
呂布便在“鼓勵生養”的根基國策裡增加一條:伉儷結婚後一年內未有生養者,必須接管官府醫療查抄,非論任何一方有疾病不能生養,都必須仳離,讓能夠生養的一方再行婚配;老婆亡故,丈夫必須另娶,再生後代,丈夫亡故,老婆能夠守寡,如果孀婦另嫁,可獲官府嘉獎。(未完待續)
漢族男人可娶外族女子為妾,女奴如有漢族男人願娶她為妻妾者可除奴籍;
不能再做那種斷人子嗣生孩子冇屁眼的事情,呂布不走阿誰所謂亂世的歪道,他主動適應國人多子多孫的品德觀、人生觀、代價觀,行人間正道,規定:
男人貪龍陽而不娶者斬,女子貪百合而不嫁者罰為官jì。
妊婦有身脯rǔ期免役,生二個孩子以上者每多生一個可獲官府補助;
其次,鼓勵生養,規定:
呂布內心暗自對勁,我這個點子空前絕後,妙得很吧!
起首,鼓勵結婚,規定:
諸位臣工,你我都有幫手天子複興大漢之誌,規勸天子順從賢王之道亦責無旁貸。桓公斥逐後宮美人遂稱霸chūn秋,先帝時有後宮美人三千,夜夜歌樂,撻伐過火,以是年過三十英年駕崩,而大漢基業逐步危殆。以是,我們這些輔臣應當勸諫天子,要效仿桓公之善舉,莫要效仿先帝之行。”
男女若在二十五歲以上不婚嫁者,可由官府強迫婚嫁。
不過,他的對勁隻持續了一小會兒,學問賅博的太師蔡邕笑道:“各位莫要吃驚,奉先這個全民超等鼓勵生養的政策並非是平空假造,實是有前例可援。
呂布點頭讚成道:“馬太保言之有理,待我等把鼓勵生養的根基國策定下來今後,便入宮向太後、天子稟明此事,發詔令公佈國策,然後便勸諫天子。”
田豐說完,其他大臣也都或多或少地做了一些彌補,“鼓勵生養”的根基國策便又增加了幾點:
呂布點頭讚成,田豐提的定見很對,便笑問道:“以元皓之意,該如何是好?”
戰國初期統統六國的總人丁僅一千餘萬,到秦始皇同一六國時,天下人丁翻了一倍,達兩千萬人擺佈。當時東周王室陵夷,諸侯國爭霸,戰役連連,滅亡龐大,可兒口不減反增,就是當時各諸侯國實施鼓勵多生的政策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