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2章:漁業法案[第1頁/共4頁]
皇家財團天然是少不了的,皇家財團起首是加大了造船業上的投入,大明需求更多的兵艦、商船、漁船。
該法案規定,本地統統超越五百料(150噸擺佈)的漁船,必須到漁業部登記造冊,並建立漁業公司。
沈潅頓時洗耳恭聽,朱由校說道:“現在食鹽是二十文一斤,醃製一斤魚肉用鹽二兩。一斤醃魚肉如果售價是5文錢,那麼朝廷還是賺了,我們用大船在遠洋魚汛期間捕撈魚群的本錢就非常低。因為醃魚固然在帶鹹的環境下會遭到百姓歡迎,但鹽稅並不會遭到太大的打擊,該用鹽的處所還是得用鹽。就算是有影響,朝廷也能從漁業上賺返來。這些醃魚的本錢不會超越2文一斤,就算是賣5文錢一斤,我們另有3文錢可賺,足以彌補鹽稅的喪失,何況鹽稅在百姓敷裕後,並不會是以而減少,反而還會持續上升。”
“就我大明遠洋,渤海灣、舟山等地,每年都會有魚汛,大量魚群成群結隊,隻需改進船隻、網具,便可大量捕撈,一個漁民一個魚汛季候下來,其收成是耕作所獲的十多倍。而在外洋蠻夷之地,另有更多敷裕的漁場。我大明現在是天下上人丁最多、出產力最高的國度。隻要把資本投入到陸地當中,完整有才氣征服那些蠻夷之地。”
朱由校考慮了一會,俄然想到了一個分身其美的體例,無他,鹽水爾!
《大明漁業法案》還規定,捕鯨必須獲得朝廷特批牌照,未獲得捕鯨牌照的漁業公司不得捕殺誤入港口以外的鯨魚。
冇有便宜、合法的食鹽支撐,就更彆提甚麼遠洋漁業了,就算是能開到茫茫大海上捕魚,冇運返來魚都臭了。
隨即朱由校將設法說了出來。“陸地中漁產無數,雖不能說取之不儘用之不竭。但以當代的捕撈伎倆,倒是取之不儘的。如果我大明能從海中獲得大量漁產,便能夠活人無數,糧食不敷的題目便能大大的處理。”
皇家水兵當中現在有大量的荷蘭雇員,這些荷蘭人都是被之前的海戰中被俘的,因為贖金要價太高,荷蘭人放棄了贖回這些荷蘭人的設法。以是這些被俘虜的荷蘭報酬了不被丟進礦洞裡挖礦,隻能挑選給大明水兵辦事。
這年初的荷蘭人在捕鯨方麵有很大的投入,一個捕鯨船隊常常有上萬名的荷蘭兵士跟從。被俘的荷蘭軍官和兵士,很多都打仗過捕鯨業,以是很快就處理了大明捕鯨業麵對的停業不熟的題目。
皇家水兵在年底也做出了呼應的共同打算,將在來歲開春後護送三萬移民前去北海道,為該海疆的漁業捕撈供應充足的勞動力。並且將向北海道調派水兵陸戰隊一千人,朝廷官方也將在北海道建立行政區。
按照後代專家的估測,中海本地的漁業捕撈量在800萬噸,超出這個標準就會影響可持續性生長。後代中海本地已經嚴峻捕撈過量,到處港口的漁船弄返來的都是一些小魚苗,冇長大就被捕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