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六十八章 兒童年代的結束[第2頁/共4頁]
當然,說是繁複,可對現在的年代來講,這是很標準的城裡人設備了,還是前提不粗的城裡人才氣給孩子買得起的。這台電腦還是當年王恒瀟從上海帶返來的,早就過期的,可冇有可換的,隻能一向姑息著用,不過內部的零件都是換過的,也就是進級過的,還是勉強能夠。
三人是黌舍內聞名的好朋友,全校師生都曉得三人乾係非常的好,常常相互到對方家裡去玩兒。
唐鵬常說,我們黌舍兩個最都雅的女人就要被你糟蹋了。這小子是個悶**。龐東則直接的多,喜好就說。四年級的時候,龐東就給隔壁二班的一個女孩子寫了一封情書,請王恒瀟代筆的,因為王恒瀟的鋼筆字都雅。
“同桌,你太吝嗇了,你爸爸是鄉長誒,還是萬元戶,畢業了,你都冇送我和李玫禮品,李玫你說是不是?”
李玫高興的笑了,將鋼筆收起來,道:“好,此次算你故意,嘻嘻!”
楊琴拿起王恒瀟書架上的一個紅色的外相做的帽子,獵奇的在頭上戴了一下,笑道:“同桌,這是甚麼帽子?很都雅。”
這個年代,十塊錢對小孩子來講都是一筆钜款了。
王恒瀟看楊琴很喜好,就乾脆送給她了。
李玫看向王恒瀟,笑而不語,隻是伸出小手晃了晃。
不是團員,也就不消戴個指甲蓋大小的團徽了。
而龐兵,宿世的影象力,這傢夥初中都冇上完,就因為討厭黌舍而棄學跑出去打工贏利。現在這小子在初中的學習還很不錯。
楊琴和李玫都不是第一次來這裡了,熟門熟路的,楊琴直接一下撲到王恒瀟的床上,舒暢的滾了兩下,笑著說,這床比她睡的還舒暢。李玫則是坐在王恒瀟的書桌前,翻看幾本天下名著。
乃至,那一次還死了人,非論啟事如何,是不是你直接脫手殺的人,但是隻要牽涉出來了,那麼在老百姓的印象裡,你就是個不穩定的身分。
“不過嘛,你冇去縣城上中學,和我們一起去塔其鄉,算是有些知己。哈哈……”
小孩子都是但願甚麼都能悠長的,但願好朋友能永久在一起,但願要好的同窗能一向和本身同班。
鄉村人,就是喜好大的。
過了一會兒,龐叔帶著龐東來王恒瀟家裡做了一會兒,帶了兩瓶啤酒和王恒瀟父親喝了。龐叔現在固然本身家裡也有本身的一百多畝地盤了,可還是對峙分出一些時候給王恒瀟家裡幫手乾活兒,也不求人為。這是一個很誠懇的鄉村人,知恩圖報,他們一家能在這裡餬口下來,他曉得就是靠的王恒瀟家裡的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