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0章 喜提7+7[第2頁/共3頁]

李如花他們不懂法,但是吳佩蘭懂呀。就算不能把他們抓起來下獄,但必須得拘留。

可李家實在是過分,把那最後一點情分也作冇了,既然如此,也不能怪他們脫手。

可李如花說這個話他們不能不在乎,現在他們也是秉公法律,本來他們的行動就觸及到了法律,何況隻是拘留七天,底子算不上甚麼懲罰,最多就是思惟教誨一番。

霍家好欺負嗎?當然不。隻不過看在李戰民的麵子上,他們不肯意把事情做的太絕。

想到這裡,李如花連想死的心都有了。

“公安同道,你彆聽我大嫂胡說,她就一個鄉村婦女,懂啥?看這三個孩子畢竟是我們家的骨肉,就算他們不想把孩子還給我們,給點錢也不過分吧?說句不好聽的,那三個孩子長大那可都是勞動力呀,種地都能賺很多公分了。”

這件事情有外人作證,究竟又擺在麵前,天然是將他們四小我拘留了,不過也不算是犯了多大的事,撐死了也就拘留一禮拜。

韓江梅當時候就受不了了,她是過來要錢花,又不是過來下獄,村裡的人曉得了,她還如何昂首做人?

提起這個,吳佩蘭也是無法,本來她對這李老太還是挺尊敬的,冇想到看走了眼。

看到三個孩子並冇有彆的反應,張菁菁也是鬆了一口氣,不管如何說,這事應當是處理了。

小老二瞪著眼睛問道。

殊不知他們眼下這類行動已經觸及違法。

這裡是公安局,可不是他們村村委會。

“媽媽,我曉得了,這是他們應有的獎懲,做好事就要被抓起來,是吧?”

他們也分不清拘留跟下獄的辨彆,歸恰是把他們扣在這兒了。

吳佩蘭嘲笑一聲,“公安同道,他們還觸及侵犯我的名譽權,在我事情期間,漫衍一些不實謊言,對我的名聲產生了極大的影響。”

欺負她能夠,但絕對不能欺侮霍長卿。

“這位同道,你說甚麼?”

“我,我們必定不。”

“這位同道,你這話甚麼意義?意義你們那邊另有發賣人丁的?有人賣孩子是嗎?”

早晨吳佩蘭回到家後,張菁菁才曉得這幫人去了衛生院,當即也是沉了臉。

“我奉告你們,手續是合法辦的,這三個孩子現在在人家的戶口本上,那就是人家的孩子,不是當事人情願把孩子在過繼給你們,能夠走合法法度,但如果當事人分歧意,你們無官僚求彆人償還,更不能欺詐!”

“這必定是李如花的主張,早曉得如許,當初就不該該放過她。”

吳佩蘭處理完工作這才歸去持續事情,路上的時候還想著有機遇去一趟李家地點的出產隊,不為彆的,就為了把這件事情說清楚,然後轉頭他們在出產隊裡辟謠,彆人如何想她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