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零三章 留了一手![第1頁/共5頁]
如果這個IP的版權終究是被漫威買走,很能夠過段時候來自中原的羽士就在電影裡跟美國隊長一起對於納粹喪屍了,到時候美國隊長在成千上萬的納粹喪屍麵前揮動著盾牌累成了狗,眼看快撐不住的時候,身穿黃色道袍的中原羽士跳出來,手持桃木劍,淡定非常的來一句:“臨兵鬥者,皆陣列前行”、“太上老君、吃緊如律令”,到時候符篆、指模與陣法滿天飛,那畫麵太美,真不敢想……
就彷彿漫威有“美國隊長”的知識產權,這是遭到全天下知識產權法律庇護的,如果你不是漫威,你就不能用這個名字,你能夠叫《美國大隊書記》、《美國支書》、《美國政委》、《美國婦女主任》等等等等,唯獨不能叫《美國隊長》。
遵循這個節拍,想比賽來歲的奧斯卡是不成能了,影片來歲上半年或者暑期上映,然後插手後年二三月份的奧斯卡金像獎,時候方纔好。
說的再直白一些,環亞能夠隨便跟全天下任何一家電影公司受權《殭屍先生》的衍生版權,但不管是環亞,還是這些版權合作方,都無權利用“Zombie-Master”這個名字。
《殭屍先生》是環亞的版權,冇錯,牧野映象隻要這部電影在外洋的發行權,但是冇有改編權,更冇有續拍權,換句話說,如果全天下列都城想上映原版的《殭屍先生》,那版權需求找牧野映象來談,和環亞冇有乾係,但是如果全天下列都城想翻拍《殭屍先生》,這個版權就需求跟環亞談,牧野映象無權乾與。
好萊塢的公司最善於的就是這類長線的品牌打造,以是花1200萬買走一箇中原“超等豪傑”形象,並且是已經在美國有了強大粉絲根本的超等豪傑形象,這筆賬還是非常劃算的,隻要翻拍一部原著,再打造一個“殭屍先生對於終究殭屍而與終究殭屍共同封印近百年,直到封印不測廢除”的過渡續集,“殭屍先生”這個形象便能夠拿到當代背景下來大做文章了。
打包賣掉這些版權,意味著《殭屍先生》這個IP的統統權益都讓渡出去了,如果好萊塢拿到這些版權,不但能夠翻拍這部電影,還能夠自行改編,拍各種續集,乃至把此中的人物提煉出來,去打造更多新的故事,而賣掉以後,環亞本身也永久不能將《殭屍先生》改編成任何英文版的內容。
如許一來,與其花重金從環亞手裡買《殭屍先生》的版權,不如本身按照中原殭屍傳說,本身去打造一個新的羽士形象,亦或者乾脆去找牧野映象拿“Zombie-Master”的品牌利用權,起碼“Zombie-Master”的牌子一亮出來,觀眾就會曉得這是如何一回事兒!
本身這部電影的措置體例以及敘事伎倆就不太合適北美妙眾的口味,牧野映象又不參與,好萊塢電影公司拿走的話,很難在北美把它推起來,現在牧野映象直接撇開了環亞,本身籌辦投資翻拍,這類環境下,好萊塢的電影公司也能夠猜想得出,牧野映象與環亞的乾係並不太好,乃至能夠有些嚴峻,如許一來,他們就不得未幾了一層擔憂:把握了牧影票務體係的牧野映象,會不會給這部原版片在北美的上映找些彆扭?哪怕隻是減弱排片,也充足發行公司喝一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