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1章 《文風》論壇的再次火爆[第2頁/共3頁]
是的,很多人也都會有這麼一個獵奇,《文風》雜誌到底是一份如何樣的雜誌?凱文寫的福爾摩斯故事到底有多出色?為甚麼很多人都會對它如此的沉迷?(未完待續。)
固然《文風》雜誌內裡有許很多多優良的文章頒發在內,但是讀者們拿到雜誌的第一刻,起首還是翻到凱文連載文章的頁麵裡, 然後當真的看了起來。
福爾摩斯正背對著我坐在那邊,我原覺得我玩弄柺杖的事並冇有叫他發覺呢。
《巴斯克維爾的獵犬》的故事凱文在出刊之前就已經在雜誌的論壇內裡公佈了,自從公佈後,那些偵察迷們便心癢癢的,一向都巴望著能早點看到這一個故事。以是,在拿到《文風》雜誌的時候,他們便開端當真的看了起來。
“我想,”我儘量相沿著我這位火伴的推理體例說,“從熟諳他的人們送給他這件用來表示敬意的記念品來看,摩梯末大夫是一名功成名就、年事較大的醫學界人士,並且很受人尊敬。”
“啊,華生,你對它的觀點如何樣?”∏↑,
“敬愛的凱文,你能連載多幾個章節嗎?我也感受三章有點少,我非常喜好這個故事。但願你前麵能把它們寫的更加的出色。”
這是《巴斯克維爾的獵犬》故事的第一章前臉部分內容。簡樸的幾百字已經看錶示出了福爾摩斯偵察才氣程度了,這類程度的表現不但僅是查出多少龐大的案子,而是從而傳染了身邊的朋友,讓他們也成為了一名邏輯推理才氣特彆強的人。
“為甚麼呢?”
“這真是一個不錯的故事,我非常的喜好,但願凱文下一期連載的時候能多連載幾章內容,三章太少了,一點也不過癮。”
歇洛克?福爾摩斯先生坐在桌旁早餐,他除了經常徹夜不眠以外,淩晨老是起得很晚的。我站在壁爐前的小地毯上,拿起了昨晚那位客人忘記的柺杖。這是一根很精美而又沉重的柺杖,頂端有個疙疸;這類木料產於檳榔嶼,名叫檳榔子木。緊挨頂端的上麵是一圈很寬的銀箍,寬度約有一英寸。上刻“送給皇家外科醫學院學士傑姆士?摩梯末,c.c.h.的朋友們贈”,還刻有“一八八四年”。這不過是一根新式的私家大夫所常用的那種既持重、堅毅而又合用的柺杖。
“我還以為,他很能夠是一名在村落行醫的大夫,出診時多數是步行的。”
“華生,你真是大有長進了。”福爾摩斯一麵說著,一麵把椅子向後推了推,並點了支紙菸,
因而,懷著獵奇的心,他們持續的往下看著,一向到看完了凱文這一次連載的三個章節的內容。因為隻是簡樸的三個章節,以是他們花的時候也並未幾,很快也就看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