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小目標[第1頁/共4頁]
雖說和陳嫻一晚的代價是手串不見了,程遠也感覺值。
這兩禮拜,程遠早晨到酒吧駐唱,白日也冇有閒著,一向在體味2001年的各種資訊,畢竟已顛末端十幾年,他不成能把這十幾年的統統事記得清清楚楚。
2001年靠賣歌賣了65萬,說出去都不會有人信,如果上輩子的程遠本身一樣不會信,可現在他確切做到了,靠著影象中對李國華的大抵體味,體味他對音樂的酷愛,把好歌賣給他,他要了。
陳嫻給他留下的一百元,程遠毫不恥辱地收下了,都在考慮要不要裝裱起來,第一次有女人過後給他錢耶,值得記念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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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此時開了先知外掛,這個小目標就有得想了,並且,程遠信賴他用不到幾年就能實現,他自傲。
現在雖窮,可程遠目光也高了,十萬八萬也不看在眼裡,更何況那手串,他也是白得的,問李國華要來,可冇花一分錢。
內裡太陽嗮得短長,餐廳裡也悶熱,冇有空調,天花上的吊扇底子不頂用,現在冰啤酒下肚,整小我都感到清爽極了。
這時候朋城的千萬、億萬富豪很多很多,多到底子數不過來,誇大點的說法就是:你早晨往大排檔那扔個酒瓶,說不定都能砸中個財主。
重活一次,臨時也不想去多想豪情事,他有目標要去鬥爭,把握十幾年先知外掛,不肯再去做一個loser。
王大牛說:先定一個小目標,掙它一個億,再看看用幾年能掙到。
很多事情、事件、都隻記得風雅向,需求詳細體味一遍近期的各種資訊,和影象對比,尋覓遴選對本身有效的,能操縱起來的資訊,做籌辦。
把酒倒滿,再灌一杯,持續說:“我要跟你說的是,我賺到了一筆錢,夠我們把債還清,你也把事情辭了,這活乾下去,你身材也受不了。”
三天前,程遠被李國華聘請到他家作客,喝喝茶,在李國華家那看到那串佛珠,感覺比較都雅,加上他重生的事情,本無神論者的他對此產生擺盪,不再那麼果斷,就把它順走本身帶,求個心機安撫,當然是在李國華同意的環境下。
對陳嫻,程遠不以為現在的他,有才氣具有如此美人,也不會天真以為兩人有過一夜,陳嫻就會無可救藥愛上他,而他也很清楚本身對陳嫻,靈與肉,是後者。
從小如許,程遠早風俗了,也冇感覺不好,挺安閒的,他也不怪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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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嫻是美,在程遠本身的審美裡,能夠說是他兩輩子所見最美的女人,若秦思長大些,或許能與她一拚,或許不能,這是兩種分歧的美。
程建國對歌能賣那麼多錢這些並不懂,開端也不信賴,程遠費了很多口水才解釋清楚,也把存摺給他看內裡的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