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可恥的炒作(續)[第3頁/共4頁]
餘瑜已經漲了他一倍的人為,他現在月薪1萬2,還不包含電話,汽車補助,97年有這個薪水已經是一筆钜款了,可這傢夥給他多少錢,就用多少錢,他大部分開銷是宴客用飯,偶然候看工人們加夜班辛苦了會順手拿出5、六百塊請吃宵夜,和何教員等人喝酒集會他根基都會搶先把錢付了。
陳林見狀趕緊說要買禮品給她,這才把她轟笑了,然後又好說歹說約法三章,同意她和男孩子互換但先要讓他看一眼,把把關,並且規定外出要報備,早晨不準出去。
廖明智一看到《歡愉大本營》幾個字就笑了,哈,說曹操曹操就來了,他剛纔還在和張品德籌議是不是試著和大本營打仗一下。看來大陸的媒體人也不滿是土包子也曉得這些套路。
“好啊!你看你臉都紅了,還說不是,把信拿給我看看,是哪個男生寫的?寫的是甚麼內容?”說著陳林伸手去要,同時神采也嚴厲起來。
“我是你堂哥如何就不能看?乖乖把信拿出來讓我看看。”陳林再主要求道,莉莉嘟嘴還是不給,陳林見狀神采一沉,語氣峻厲吼了一句:“大伯大嬸代過20歲之前不準你談男朋友,並且要我把守你,出門前你也承諾好好的聽表哥的話,如何翅膀硬了,我的話不好使了是不是?”
就在陳林苦著臉回家清算行李下午飛往廣*州的時候,在廣*州一棟高樓辦公室裡《香江晨報》的老闆張品德和主編廖明智正在籌議借《歡愉大本營》炒作的事情。
“是嗎?”陳林見她把信藏起來,心想這丫頭該不會在看情書吧?不由著眉問道:“是不是情書?給我看看。”
“陳先生...”廖明智剛要開口就被陳林打斷。
“《中華群眾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欺詐訛詐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束;數額龐大或者有其他嚴峻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陳林俄然向廖明智提高了一下欺詐訛詐罪,然後淡然道:“廖主編,10萬夠的上數額龐大了。”
陳林苦著臉回家了,固然搞定了小丫頭但這代價特麼大了,“瑜兒用的扮裝品一套要1萬8,手秘密9800,加起來要2萬7千8,我日,這下我要大出血了。”陳林直到坐到車上時還在掰動手指算賬。
“莉莉,在看甚麼信?”陳林走疇昔問道,小丫頭看到陳林過來時趕緊站起來不自發的把信藏在身後。
小丫頭本來嘴硬分歧意,但在陳林加碼承諾給她買一套餘姐姐用的初級扮裝品外加一部手機的引誘下簽了這一係列不平等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