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4章 . 亂麻[第1頁/共4頁]
“打官司就打官司,誰怕誰!”
“我們是賣家,如何能說本身不好,大師應當一條心舉高代價。”
“還款條約都簽了,有法律效力。”
“甚麼還給你,你那筆錢我們不是談妥了嗎!”
“我的也有。”黃文斌說,“我現在是要全麵收買明珠大樓,收買毫無疑問是牽涉到統統股東的嚴峻事項,在此期間,我能夠申請股權解凍。等我收買完了,你們再跟我要股權,我完整能夠回絕。”
“你這麼說就是要撕破臉?”
“哪有這麼快的,現在才十幾年。”楊金華不覺得然地說,“貿易地產地盤利用權四十年,另有二十幾年呢。”
“當時我出租給明珠公司的機器在利用期間被破壞了,應當補償給我。”
“你那些股分不是已經抵押給我了嗎?還想賣呐。”彆的一小我說。
“冇了就冇了唄,又冇說冇了就收回。”藍理光說。
以是就是費事,打官司打官司,一進法院,光是走法度就要好幾個月。何況是這類大額財產官司,是青海產生在十幾年前,光是調查取證都要忙乎好幾年,再加上初審二審甚麼的,可真是曠日耐久。也不曉得這些報酬甚麼這麼喜好打官司,除了讓狀師贏利,被告被告都得喪失大筆財帛。
“這個輕易。”黃文斌說,“我能夠建立一個信任基金,把買股票和債務的錢打到基金內裡去,你們要打官司,要協商,要乾甚麼都行。等你們全都弄好了,便能夠按照最後成果從基金內裡拿錢。”
“我是供貨商,明珠公司有一大筆鋼筋水泥還冇付錢呢,當時說是給我分股分,現在應當兌現承諾,或者還錢也能夠,利錢要遵循最高的算。”
“借券是寫給你,但是錢是我出的,應當還給我纔對!”
“你還的錢不能給他,直接給我,他還欠著我六百萬呢。”
“涼拌啊,大師一起去省當局上訪唄,我都去過好幾次了。”
“萬一真的被回收了,那可如何辦?”
“我要去打官司!打到地老天荒也不怕!”又有人說。
“你們這些是爛賬,本身關不就好了,我這筆款項但是明珠開辟公司欠的,黃老闆你也給我結清一下。也不過,就是六百萬,當時商定是每年10%的利錢,五年記一次複利,這麼多年的話,也有好兩千萬了。”
“就怕有些人拿了錢就跑了。”藍理光說。
“那好啊,明天我就去法院告你,你欠我的錢那冇錯,到時候了還冇還,也冇錯?先申請把你的財產封了,不過是出幾十萬用度啊,我出不起嗎?誰不讓我告,誰就是在理取鬨”
“甚麼談妥了,冇人買就談妥了,有人買你還想用八百萬就把我打發了?”
彆的人也幫腔:“老刁,你胡說八道甚麼,打官司打官司,之前我們打的官司還少嗎?你哪一次贏了?還真覺得法院內裡有包公,會幫你蔓延公理啊,那幫法官狀師還不是想要你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