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會做人[第1頁/共3頁]
“能夠,冇題目。”
李建華從揹包裡拿出了兩份稿子,一份是《誅仙》的,彆的一份是《明朝那些事兒》的。
很多同事在李建華這裡下了訂單,除了鋼筆和電子錶外,另有人求購其他商品。
“拿過來了。”
閒談了幾句,李建華抽出兩支捲菸遞給門衛大爺,淺笑道:“劉大爺,您收著,此次回都城,冇帶太多捲菸,您嚐嚐鮮。”
“看啊,之前偷偷地看。”總編笑道,“這本小說的稿子拿過來了嗎?”
“你還真勤奮。《明朝那些事兒》快寫完了吧?”
“這……嗬嗬,總編,稿費標準會不會太高?”
“不美意義,冇了。”李建華苦笑點頭道,“初度去香港,要帶的禮品實在太多了。總編,十月份,我能夠還會去趟香港,如果您需求電子腕錶的話,您和我說了一聲,到時候,我給您帶幾塊返來。”
“讓你破鈔了,感謝你了。”總編笑嗬嗬道,“對了,你之前另有很多稿費冇有取走,等會兒,你去財務部拿稿費,另有薪水。”
“不客氣。”李建華喝了口茶,放下茶杯,站了起來,“總編,我就不打攪您事情了,我出去了。”
除了總編想買電子錶外,很多收到禮品的同事也提出瞭如許的要求,也有人想買鋼筆,他們都獲得了一眼的答案,李建華冇有多餘的貨賣給他們。
“還行吧,也就那樣,比擬之下,我更喜好我們都城。”
“冇有。大部分時候和精力用來寫新書了,一本名為《誅仙》的仙俠小說。”
“四五十萬字。”李建華冇有說實話,往低了說,他怕說出實數會嚇著對方。
李建華具有將來人高建華的影象,手裡另有儲物戒指,空間裡有大量科技質料,他堅信本身完整能夠清明淨白地登上環球富豪榜的榜首。
道過謝後,李建華分開了總編的辦公室。
“哪能啊,我但是在社會主義光輝沐浴下長大的,態度絕對果斷。”李建華臭貧道。
李建華前次分開都城時是六月中旬,現在已經八月末端。
李建華嘴上道了一句謝,內心並不是非常感激對方,如果不是他會做人,送了四件代價不菲的“初級貨”給對方,對方必定不會主動提出這麼高的稿費標準。
而破鈔多長的時候,這是一個題目,李建華並冇有感覺越早越好,除了出於安然方麵的考慮,他享用著活著的每一天,他不想活得太累了,更不想成為款項的仆從。
“你彆感覺不美意義,這是雜誌社首要帶領籌議後做出的決定。疇昔一年時候,以刊載文章數量計算,你絕對是最多的,遠遠超越第二名,我估計第二至第十的作家都加起來,也比不上你。另有,將來半年時候,雜誌社還會刊載你寫的文章,每個月給你那麼一點薪水,真不算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