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6章 :手機電子版權[第2頁/共3頁]
靠,我悔怨呀,剛買了一部新手機,這叫我如何是好。
張寧透過玻璃,看著遠在腳下的日本國,說道。
為甚麼要誇大手機,這實在是太有需求了。
成果,如許的電子產品一經某訊息公佈,當即吸引了無數日本人的眼球。
張寧點頭,“佳惠跟我說過這事,但我所說的電子版權,可不是收集電子版?”
更多的一些漫畫作家,乃至仍將收集電子版權不當一回事。
一部能夠容下幾十套,上百部漫畫的電子產品,呈現在了大眾的麵前。
更多的一些漫畫作家,乃至仍將收集電子版權不當一回事。
你的手機在哪,這一些漫畫也在哪?
一係列的訊息,可謂是調足了很多用戶的味口。
更不消說,日本人對於漫畫的情節,遠高於國人對於電子書的情節。
可惜的是,實體漫畫這類東西,實在是照顧不便利。
ps:抱愧各位,明天送伯母到群眾病院重症室搶救,到現在才返來,之前的冇有更新,小白前麵會補上。固然很多讀者估計忘了,不過,小白還是記得,小白加明天兩章的斷更,一共欠7章了。7章呀,不能再欠了,帳得還。權,外文版權,同時,另有改編遊戲版權,改編影視劇動漫版權,改編其他周邊產品版權等等……至於互聯網電子版權,在之前是冇有,不過,在企鵝原創漫畫平台出來以後,收集電子版也成為了一大版權。
更或是……麵前的這位,過分於妖孽?
“張寧,要采辦這一些著名漫畫大師的版權,我們能夠有一些晚了。集英社在我們企鵝漫畫平台的崛起之下,他們也認識到了漫畫版權的首要性。以是,有很多與他們簽約的著名漫畫作家的電子版權,都在集英社旗下。此前,他們也一度拿這一些大師電子漫畫版權與我們企鵝原創平台做為抗橫。”
也不曉得這個東東看漫畫要付多少錢,如何付費。
……
不經意間,孫公理生出,這天下變得太快,還是本身過分於掉隊?
就此,照顧題目,完整處理。
“那好吧,張寧,下一部,你籌辦如何預熱,還是發這一些軟文麼?”
“第一步我們就用了這類軟文,如果第二步還是這類軟文,也太冇有創意了。”
但因為這是新興種類,仍有很多漫畫作家不曉得收集電子版權到底是如何回事。
很多日本人在出行的時候,都會帶上一兩部漫畫。
隻要有手機存在,隻要你想看漫畫,你都能夠看。
“我曉得。”
最後,做成了一個能夠看漫畫的手機。
“之前冇有,不過,從現在開端,我說有,就有了。”
試問,如許的創新,他又如何不吸惹人眼球。
如果要說比較,電子漫畫與電子書是同級彆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