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墨維和丁豔的想法[第2頁/共4頁]
現徹發明瞭一個女款包,內裡安排一些少女利用之物,紙巾、濕巾,小鏡子、鋼筆、記事本、護手霜、鑰匙等小東西,經確認係爲案發當事人簡惜之物。
而簡惜阿誰臭丫頭也冇有個做女兒的模樣,在那樣昌大的誠下,竟然痛斥著他這個親生老子,讓他下不了台,也該死被老妖婆弄得一身紅包,墨維涓滴冇有不幸簡惜的意義。
而後,差人在確認黑衣死者姓丁,名凡,女性,春秋為五十二歲,未婚,單身,家住xx室第小區c區五棟三單位四o八室,搬至此處為三年,本性孤介,除了與該侄女有來往外,從不與鄰居來往,深居簡出,喜穿黑衣,據調查死者丁凡與現場獨一當事人瞭解,且有必然社會乾係。
而丁豔此時表情也是極度糟糕,一向對本身相稱不錯的姑姑竟然是市裡這麼久以來都冇有破案的嚴峻行刺案的凶手,而殺她的那小我竟然是丈夫的女兒――阿誰小賤人。
她衝下車,他也一向氣得額頭青筋之冒地踩著油門回到家後,他冇想過女兒這半夜半夜的一個年青女孩子會出甚麼事情來,即便簡東健這個原老丈人打來電話,他也冇有在乎,暗自深思著,說不定這個死丫頭借他的名義去那裡瘋了,那麼大小我了,能出甚麼事情?他撂下電話,並冇有在乎,心中竟然有一種‘她如何不出點事情纔好’的動機出來。
而在丁凡的住處中搜尋時,發明瞭最令人髮指的,竟然是其所住房間內的冰箱冷凍室內一個抽屜中,專門存放了幾十隻人類的小手指,此中有三分之一是與這段時候以來失落和被殛斃年青人的dna相符合的。
到底產生了甚麼?墨維也不曉得簡惜下車後產生了甚麼,隻能把他曉得的說出來,但是卻省略了股分那一段,畢竟人已經死了,他也冇需求再為她粉飾甚麼,歸正他曉得的也未幾。
小過道的深處另有一具男性屍身,已經被蟲類生物啃咬的支離破裂,經鑒定,死者為二十一二歲,死因是毒殺,按照身上物品和手機等物肯定,該男性死者係爲本市一餐館的辦事生,夜晚回案發地四周的留宿處而半途被截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