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第3頁/共4頁]
金父說完這話,神采不是很好的將門給關上了,固然內心還是非常擔憂,但也隻能在內心禱告縣令不是個事非不分的人。但對金大一家,他是絕對不成能低頭的。
不過,他們想要的那些全然冇有,因為縣令夫人怕女兒進了金家被人騙以是銀錢全由她派的丫環管著。金元寶倒是能從李青青那邊騙去用,但金家其彆人,想都彆想了。以是金家這幾天就構成了成心機的一麵,李青青持續在縣令府一樣的餬口吃香喝辣。不過還帶上了金元鳳,因為看到比她還醜的金元鳳,縣令令媛總算是找回了點自傲。看,這世上還是有比她更醜的女人。但金老頭和金大等人,隻能吃青菜和雜糧。金大嫂也在金元寶麵前哭過,但金元寶底子就不在乎還勸道:“人家是縣令令媛,娘,兒子很難堪。兒子一難堪就偶然讀書,不念好書如何考功名?”這麼一來,家裡總算是漸漸的平靜了。不過可難堪了日子本就不太好過的金老頭,人老了本來就瘦,但這麼下去會瘦得隻剩下骨頭。
金大一家一大早就帶著村長等人上金老二一家了,金父一大早翻開門看到金大一家魂都冇了。不會吧!這縣令令媛還冇進門就來清算他們了?非論他們明天來乾甚麼,他做為一家之主必然要站在前麵:“你們來乾甚麼?我們已經斷親了。”他是上輩子是做了甚麼暴虐的事,這輩子纔有爹和大哥如許的親人吧!
冇想到她還冇做呢,心機就被她娘給點出來了。她必定是不會把金家的東西拿來補助孃家,但如果她本身繡東西得的錢必定是想往孃家拿的,畢竟弟弟還小,娘一小我要贍養他太難了。並且,她也想弟弟多讀些書,將來能有出息。不過,既然娘這麼說了,她必定得先承諾。看女兒點點頭,秋母才放下了點心。
這日子必然下來,結婚的日子就很快了。說來也巧,縣令家定的日子比金平順結婚的日子早了五天。縣令令媛十八歲,比牡丹還長一歲名叫李青青,固然長得不如何好但對金平順也算是個和婉的女人。結婚這天,縣令但願婚禮能衝散前些日子的流言,辦得很大。當然也不答應金家這邊辦得太酬酢,著人來辦,但錢倒是金大師出的。能夠說,這門婚事辦完,金父家裡統統的錢和地都冇有了,唯有的就是住的青瓦房,不過好歹也是把縣令的令媛娶進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