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七十四章 最終定調[第2頁/共3頁]
閉門構和再度連夜重啟,為了不影響到卡琳娜母女的歇息,郭文峰不得不另開了一套總統套房,與詹姆斯・格林先生、歐文・雅各布斯二人關起門來商討交叉換股的框架性和談,顛末一夜的爭論與讓步,終究定下來了五大首要條目:
“實際上,隻要郭先生情願,把諾基亞個人的股票推升到市盈率二十五倍以上,完整冇有題目,那麼,到了當時,我想諾基亞個人已經不需求跟我們換股了,他完整能夠提出強行收買高通公司,隻要他情願支出必然的股權互換代價,在我看來,我們恐怕是禁止不住的,好了,我的話就說到這裡了,現在,我發起就是否遵循郭先生的前提持續交叉換股停止表決!”
“先生們、密斯們,統計成果出來了,十四票同意,固然隻勉強過了半數,但是,遵循投行最高訊斷法則,我在此宣佈表決通過,還是由詹姆斯・格林先生與歐文・雅各布斯董事長一起去跟金石個人的郭先生停止最後的框架性洽商,在大目標穩定的前提下,為確保構和順利,我發起賜與詹姆斯・格林先生全權,同意的請舉手。”
第三條:金石(港城)投資總公司在拿到了高通公司的股權以後,必須在一個月內轉交給諾基亞個人,作為諾基亞個人的公司持股,當然了,諾基亞方麵與金石(港城)投資總公司之間的股權交割必須在結清了買賣前的分紅以後,由諾基亞後續產出的利潤來付出,高通公司作為諾基亞個人的第二大股東,有權對交割法度以及股權采辦用度付出法度停止監督。
霍爾姆斯・劉易斯固然投的還是反對票,不過在表決成果出來以後,他還是未曾有涓滴的不快之色,反倒提出了授予詹姆斯・格林全權代表之權限,對此,一眾初級合股人倒是都未曾有貳言,在表決時,分歧通過了霍爾姆斯・劉易斯的發起……
第一千一百七十四章 終究定調
第五條:兩家實體完成了交叉持股以後,將實現技術共享,在電信項目上,兩家企業的相乾項目組互通有無,各自承擔一部分3G技術項目標研發,共同推行以CDMA為根本的3G技術體係,從3G技術體係開端,兩邊都不得給對方設立技術壁壘,真正做到強強聯手,製霸環球電信項目。
第二條:交叉換股完成後,諾基亞個人將持有高通公司百分之三十的股分,而高通公司則將持有諾基亞個人百分之二十的股權。
霍爾姆斯・劉易斯悄悄地等了半晌以後,見一眾初級合股人都冇甚麼要彌補的了,也就冇再持續等下去,就此啟動了表決法度。
第四條:高通公司所獲得的諾基亞個人百分之二十的股權歸高通公司所持有,因兩家實體的市值差異過大,高通公司必須以現金以及部分其他公司的股票賠償金石(港城)投資總公司,詳細如何付出,將由高通公司與高盛投行兩家停止協商,在有成果以後,提交金石個人一方確認,兩邊如有爭議,則以金石個人認定的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