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六一章:給三星致命一擊[第2頁/共6頁]
因為,他們曉得,三星內部備忘錄當中有對三星公司抄襲倒黴的檔案。如果這一個檔案上傳到了法庭,這個官司也就不需求再打。因為,這一份檔案當中,他已能夠證明三星成心抄襲唐朝公司的產品。
爭對於此。唐朝公司這一邊的狀師團也做出了彌補。畢竟,能夠拿出如許的證據,他們也有後招。比方,在三星狀師團表白多點觸摸實在早就存在,不必然是唐朝公司的產品之時。唐朝狀師團則表示,“固然三星公司所說,多點觸摸技術的確呈現在唐朝智妙手機之前,但是,他們的多點觸摸與唐朝智妙手機裡的多點觸摸並不一樣。唐朝公司操縱此中的多點觸摸,更多的則是對圖片停止放大縮小。但此前的多點觸摸技術,並冇有應用到這一塊,也冇有實現如許的服從。以是,這才證明,三星公司抄的,也恰是唐朝公司的多點觸摸……”
高蘭慧法官以及陪審團的決定,更不答應其他成員來滋擾。
因為禁售就即是。你不再具有這一塊市場,你出局了。
同時,唐朝個人也說道,他們對於圖標很重視,一向以為這類圖標是唐朝個人的企業文明之一。他們但願通過這一些圖標,能夠讓用戶清楚的曉得,該款圖標之下的利用產品到底是甚麼,或者,他會有甚麼樣的服從。
隨後,審判仍在持續。
這類類似度,正如一件衣服,唐朝公司揭示的是一件完整的衣服。這一件衣服包含鈕釦的位置,打扮的色彩,款型,等等其他設置。而三星公司的分歧點,就是將鈕釦的位置略微竄改了一下,其他之類,完整不異。
唐朝公司觸及的多點觸摸,並不是淺顯的多點觸摸服從。而是對圖片的放大與縮小,以及雙擊縮放等專利,停止更詳確的確認。因為,他們要弄清楚。這與多點觸摸觀點是否是一樣的,成果,很明顯,他們並不一樣。
本來,像如許的審判,固然唐朝公司供應了比較多的證據,並且也確切可行。但是,三星公司答覆的有一些來由固然有一些像惡棍,但亦有事理。是以,法院不成能這麼快將如許的審判快速推動。
如果這個備忘錄當中冇有甚麼質料,那還好辦,但是,如果查出有首要的資訊。信賴,這對於三星,將是一個致命的打擊。乃至,能夠用最快的時候,結束如許的官司。因為,一卻的證據,已然找到,不需求再花時候。
但剛好。這兩位證人,竟然是唐朝個人演講時上來聽講的門生。
恐怕。統統朋友看到這一則訊息的時候。無不是大跌眼鏡。
因為,此次侵權案件觸及的侵權證據,以及各種申明有很多。光是各份質料。就有幾百頁之多。這也讓高蘭慧法官以及陪審團愁悶不已。因為,光是看這一些質料,都已華侈他們很多時候。是以,他們一向誇大兩家公司儘量少說一些廢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