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一則新聞[第2頁/共3頁]
李越又要開端逗比,”徒弟我要抱你大腿,靠!學友,你如何了?“
”要我說啊,馬教員做得底子冇錯,像石傑那種人渣就應當被槍斃。“
“法官大人!對方辯白狀師公開在法庭利用欺侮性說話鄙棄法庭嚴肅!我要求將對方的辯白狀師逐出法庭!”辯白狀師立即氣憤地暴走。
“實在我是想問一個題目。”
陳歌憨憨一笑,顯得很誠懇:”法官大人我錯了,我剛纔實在隻是演示一下對方辯白狀師說的對方並冇有對被告人實施****的行動。現在我叨教對方辯白狀師,我剛纔的話語算是一種欺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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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欺侮性字眼。我曉得,以是我會走。”掃視一圈法庭當場的每一小我,“我隻是想奉告大師,被告人馬敏講師冇有錯。她如果隻是因為掙紮著抵擋一小我渣的侵犯行動,隻是因為一個不測出錯或者說隻是產生了一個不測而她並冇有做錯,就是以下獄,就真的太冤了。”
十八日上午九點鐘,一段近乎變態般流利的法規被陳歌在坐無虛席的法庭背出,合座皆驚。統統人震驚地看著坐在辯白狀師一席的年青人。
身後裴華棟李越張天驕也跟出來,”學友,你太牛了。“
能背下整本刑法的人不在少數,但是近乎構造槍的語速轟炸出這麼多法規還是讓法庭上統統的人腦袋有一刹時的當機。
“當然了,實在我也有這個疑問,要不咱哥三打個賭吧,等學友醒過來問問他。我賭他們的乾係必然不簡樸。”
“我冇有。“陳歌一臉當真地答覆,“我真的冇有,我隻是想申明一件事情。”
陳歌一小我在深夜麵對那些古板筆墨,腦海裡閃現探監時馬敏的頹廢,內心隻要一個動機,必然要幫她,儘人事,聽天命。
“華棟,你這就不敷哥們了,如何能背後群情學友呢?”
“對於女性來講,因為天生體力上的弱勢,很多時候會碰到各種犯警侵害。在這類環境下,如果照你說的,隻要當犯警行動正式開端實施纔算是犯法。那你來奉告我,她們要如何庇護本身的權益?就像我要草**,你母親卻不能抵擋。”
一天一夜,四百五十二條刑法法規,一字不落全數映在腦筋裡。
陳歌說:”遵循你之前說的,石傑隻是想要對被告停止**但是隻是停止到一半就被馬敏的抵擋禁止被迫中斷**這一行動以是不算**。但我剛纔隻是說要對您的母親停止某種心機活動但是實在環境是我並冇有對您的母親停止這類心機活動,我隻是表達出想要對您的母親停止這類活動的設法就被您峻厲指責被迫中斷這一行動。那麼現在題目來了。我剛纔的話還算是一種欺侮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