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處分[第3頁/共5頁]
路漫漫其修遠兮!
嚴成全和柳晉才這兩個混帳東西,真不讓人消停。
4:4的表決成果,看上去是不分勝負,實際上王派大敗虧輸。因為王本清要處罰嚴成全和柳晉才的決定未能通過,標示著王本清在朝陽縣一言九鼎的職位已經岌岌可危。
唐海天不由語塞。
一九七七年七月二十四曰,朝陽縣革委會的處罰決定下達至台山區與紅旗公社。
多養幾條魚就是唯出產力論,多吃幾條魚就是本錢主義思惟昂首,這個推理的體例柳俊固然明白,卻想不通。約莫是餬口期間分歧使然。
紅旗公社的“稻田養魚”大麵積歉收,但是也出了很多題目。
“散會!”
第一次在主任集會上碰到如此阻力,王本清感覺本身的權威遭到了極大的應戰。現在已經不是如何措置嚴成全和柳晉才的題目,而是他必須得勝,不然的話,他在朝陽縣權力根本就要擺盪了。
這類設法,他也和一把手王本清交換過,成果被王本清攻訐為“政治老練”,“以階層鬥爭為綱的態度恍惚”,“有唯出產力論偏向”。
投機,柳俊是傳聞過的,也不是甚麼貶義詞。至於“倒把”是啥意義,卻委實不知。一九七七年又冇有收集,想查都冇處所查去。
題目出在分派上。
說完這寡淡有趣的兩個字,王本清烏青著臉,端起茶杯,頭也不回出了集會室。
當初決定投放魚苗,是公社嚴書記一聲令下,各大隊一體順從,毫無疑議。歉收以後,因為屬於大隊個人財產,公社不乾與分派,乃至連個指導姓定見都冇有。二十一個大隊各行其是,有的按工分多寡一次姓全都分派到人;有的按人頭平攤;有的分了一半,另一半歸大隊措置,賣掉一部分算作大隊的堆集,另一部分則被大隊乾部送了情麵,更有甚者被個彆乾部朋分;另有幾個大隊冇有全數捕撈,隻捕撈一部分分給社員,剩下來的移養到水塘裡,等候過年時更大的歉收。
但紅旗公社在早稻收割的時候一下子冒出這麼多新奇鯉魚鯽魚來,全部朝陽縣的水產品供銷體係都遭到了不小的打擊。大隊同一交售給縣區供銷社,倒也罷了,供銷社自會安排發賣出去。而一些分派到鮮魚的社員,儉仆慣了,毫不會一頓吃掉,也偷偷賣了出去,乃至鄰近公社和縣城一些曰子過得稍好的乾部家眷,紛繁跑到紅旗公社來買魚,一時之間,紅旗公交際通便當的幾個大隊人流如織,煞是熱烈。
“我就不信了,社員多吃幾條魚,還吃犯弊端來了。唐主任,你也是鄉村出來的,是農夫的兒子,如許對待我們的父老鄉親,不感覺負心嗎?”
王本清與寶州地區那位首要帶領的說話內容外人不得而知。
集會一結束,唐海天顧不上歇息,急倉促打電話到台山區,將嚴成全從被窩裡叫起來,把集會過程和表決成果簡樸和嚴成全通了個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