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六章 挖人神馬的不要太爽![第2頁/共3頁]
好不輕易又有了歇息的時候,再撥疇昔,還是無人接聽。
著名的作家能走的都走了,冇走的都是一些念著舊情的以及毫不知情的新作者。
那麼,還留在這裡乾嗎?等著被網站坑嗎?
保藏人數有二十萬人,鮮花打賞更是數不堪數!
此時星球的這一麵,林嫣正忙得不成開交,挖人神馬的不要太爽好嗎?
想到林嫣現在應當正忙著網站的事情,穆雲哲失落的表情緩了一些。
電影已經拍攝了一半了,腳本台詞早已滾瓜爛熟,閒著無事,穆雲哲決定上彀偷偷看看自家女友的網站如何樣了。
風雲文學網自從林嫣走了以後,名譽一落千丈,就連各大神的小說數據都直線降落,每個月的稿費網站都快掏不出來了!
楓芸文學網上還是獨一《絕色狂神》這麼一部小說,可點擊量在短短的幾天時候裡達到了一百萬!
星球的另一麵,拍戲間隙,穆雲哲拿出了智慧機,輸入熟諳的號碼,按了出去。
至於林嫣這句話的可托度,這點完整不消思疑啊!人家除了作者的身份還是大明星啊,總不成能拿著本身名譽開打趣吧!
不得不說,林嫣和林辰明還是有很多相像的處所,比如這個黑心程度!
楓芸文學網上線冇幾天,晨楓出版社也正式建立了!
也冇有林嫣那樣能夠證明本身就是作者本人的才氣,他們如果站在林嫣的位置上,在冇有合約背景被封的環境下,絕對冇法證明本身就是作者本人!
有的作者到了彆的的網站混的如魚得水,可更多的作者倒是始終差能人意到不了之前的程度。
甚麼叫“有著一航為我們催促林嫣碼字,我就放心了。”?
簽約以後,你的文垂垂有了名譽,有了本身的讀者,就算有其他的網站像你拋出更好的福利的時候,你也要考慮一下,合約到冇到期?
冇有林嫣這麼著名,一場官司引發大眾的存眷。
可還冇過五分鐘他就笑不出來了!
就在作者們焦頭爛額扭捏不定的時候,林嫣開網站了。
林嫣很明智,固然把統統事情全權交給了李芸星,但是有一點卻誇大了好多遍,網站隻要一種簽約體例,不簽書,隻簽人,也就是簽你的筆名。
林嫣就是那麼短長,自家女友永久都是最棒的啊!
就像網站一樣,之前的名字全數換了一下,出版社全數由李澤晨辦理,他畢竟是這方麵的裡手,很多事情都曉得的非常清楚。
乃至有很多作者進楓芸文學網的來由就是但願能夠間隔偶像近一點!
林嫣運氣好,有錢,馳名譽,有才氣對付這統統,以是才氣打勝這場官司。
他們分開的啟事不但是因為稿費的題目,而是網站對於林嫣的行動。
為了製止今後有甚麼事情,就像現在一樣,作者們紛繁拜彆,這類簽約體例無疑是最好的挑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