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赴宴(四)身世[第2頁/共3頁]
“因為……他是名劊子手……”黃丹奧秘加三八兮兮地說完,對勁的看到馮逸暴露驚奇的神采。
在這個天下,多數男人立室還是情願做“主”,而不肯意做“從”。不過倒也有法則可循,如家世高者為“主”,或武力強者為“主”,要麼就是強者心甘甘心為“從”。
也不知是哪天早晨,史家兒子賣完肉歸家途中,瞥見路上躺著位醉倒的“爛泥”。此時正值寒冬,路上行人本就寥寥,見到那醉漢,更冇人上前理睬此事。史家兒籽實誠,見狀便把人扶了起來,細心一辨認,竟是那位本身曾經傾慕的壯漢。見此,史家兒子更是不能放下不管。凡是醉漢都有歸家的本能,韓鴻山雖醉的諸事不明,也能迷含混糊間指引扶著他的人找到家去。
結婚後,史家兒子帶著瘸腿父親搬去與韓鴻山同住。韓鴻山還拿出本身獨一的積儲助史家兒子本身開了個肉鋪做起老闆。韓鴻山這一家今後成為邊城最為血腥的一家,一個殺人,一個殺豬。兩年後,韓快意出世。不知是不是他的大父和從父對餬口都有太多的不快意,遂為兒子起名“快意”。
韓鴻山因家屬是本地望門,自小便冇吃過苦受過委曲。自打違背軍規被拍二十大板趕出軍中,苟活於世,早已是冇有當年的豪氣,就隻想找個閤眼人平安悄悄過個小戶日子罷了。現在才發明連這都是期望,是以更加渾渾噩噩,白日對著死人飛濺的血,早晨隻能對著杯中飛濺的酒……
這個天下隻要男人,大抵是雄性激素過分暢旺,世人對豪傑豪傑、守軍大將等強者都有一種莫名的崇拜。反之,對韓鴻山這類違背軍紀還苟活小城的孬種做法更是極其不齒。傳到最後,韓鴻山的確成了過街老鼠。不過做為煞氣濃厚的劊子手,倒冇有人真敢挑釁他,頂多背後鄙棄……
邊城有戶人家姓史,傳聞之前是山民,住在山上打獵為生,厥後這家兩個父親一個沉痾臥床了,一個被猛獸所傷腿瘸了,兒子便和兩位老父下山搬到邊城城郊一處草屋安設。
哪料不知是誰在哪兒傳聞了疇前韓鴻山曾經違背軍紀、逐出軍中那段汗青,一傳十十傳百,最後弄得邊城竟人儘皆知。
“你又忘了?那紅臉男人名喚韓鴻山,乃是邊城名流……”
“這名的確不是好名,全城百姓幾近都畏他怕他,卻又都瞧不起他……”
史家兒子則恰好相反,看著韓鴻山比他還要壯碩的體格倒是心生傾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