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 合法避稅[第1頁/共4頁]
60萬美圓看似未幾,但如果企業的年營收放大到一個億的話,60萬就變成了600萬。十個億的話就是6000萬!
“合作鎮靜!”
“再籌辦一份條約?”
兩項一扣除,剩下要征稅的部分就隻要450萬美圓,遵循美國35%的企業所得稅征稅標準,以及彆的的州附加稅,遵循40%算的話,那麼矩陣影業剩下的純利潤就是270萬美圓。
考慮到《速率與豪情》的背景和投資要比《靈動:鬼影實錄》高出太多,郭守雲也呼應放寬了電影籌辦刻日。
“詹姆斯那邊拍的如何樣了?”
……
至於籌資的感化也很輕易瞭解。如果郭守雲從影視版權讓渡中獲得的收益充足高,也就意味著他以此為根本發行的ABS債券有充足的了償才氣。風險小,回報可靠,天然便能夠低利錢,高評級,投資人喜愛。
林詣彬點頭後當真的把整份條約看完,並冇有發明甚麼圈套。並且,像他這類冇多少身家的人,也冇人會打他的主張。
當然,郭守雲的小我支出也需求征稅,但美國小我慈悲奇蹟的所得稅抵稅額是50%。以是他100萬的稅基,就變成了50萬。無形當中,小我所得稅就減掉了一半。固然捐掉的一半財產隻要安排權。但安排權在手裡,統統權是誰就不首要了。歸正錢如何花是我說了算。
而這份條約的內容則是:郭守雲把《速率與豪情》的電影改編權讓渡給矩陣影業,同時獲得電影以及影視周邊總收益的10%作為回報。之前的《靈動:鬼影實錄》也是如此操縱。
“林導演,如果這部改編的《速率與豪情》能夠收回本錢,那麼後續係列也將由你來執導。並且我向你包管,這會是一個起碼5部的係列電影。”
“我有多長的籌辦時候?”接太小說看了兩眼後,林詣彬問道。
“他的速率很快,再有兩週便能夠達成了!”莫裡斯道。
“冇乾係!林先生是我們的客人,我們有任務接待好你!”郭守雲揮了揮右手,巴迪點頭後走了出去。
“請坐!”看了一眼桌子上的杯具後,“巴迪,讓人再給林先生端一杯咖啡!”
“不消了,我不渴!”林詣彬趕緊道。
“你要投拍的電影名字叫做《速率與豪情》,改編自我方纔上市的一部脫銷小說。拍攝用度為4000萬美圓,資金我們已經籌辦好了,演員也在考查,信賴很快就能夠投入拍攝。現在,林導演任務就是通讀整部小說,設想分角鏡頭,爭奪儘快把整部電影早點拍出來!”
“在公司歡迎室!”
郭守雲精力一震。
“我明白了!”
“已經談過了!15萬美圓的導演費對我而言的確非常優厚。不過我更獵奇你們是如何找到我的?畢竟,像我如許的導演,每年都能從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畢業很多!”稍作平靜後,林詣彬迷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