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鐵路上的偶遇[第1頁/共4頁]
“方少明天看起來興趣不錯啊?”跟在方明遠身後的陳忠低聲地對林蓮道。
一紙一九七九年出台的《暫行規定》,在方明遠的宿世裡一向持續到了二千年今後,遵循《暫行規定》,火車如果撞死了人,鐵路部分可“酌情賜與一次性佈施費50至150元,或者80元至150元火化費或安葬費。”並且《暫行規定》說的很清楚,那100元擺佈的錢是“佈施費”或“喪葬費”,那裡有“補償”二字,又何曾“補償”過?“佈施”是出於道義,可給可不給;“補償”是緣於錯誤,是必須給的――這兩個觀點完整不一樣。是以,“火車撞死人”的題目起首是“賠與不賠”而不是“賠多賠少”。 對此規定,反對之聲不斷於耳。人們用“鐵路上一小我還不如一頭牛”等對比來表達不滿。
秦西壓延設備廠,能夠說就是他另一個意義的家,這裡有著他兩世的童年影象,現在本身有了這份庇護它的才氣,天然是不會答應有好人去禍害它。郭亮承包鍊鋼車間,或許一開端會給廠子裡帶來一些良性的竄改,但是方明遠卻始終擔憂,郭亮會不會將他在地下的那一套風格拿到廠子裡來。現在的秦西壓延設備廠中,辦理軌製就已經是相稱的混亂,郭亮如果和廠裡的那些把握實權的人表裡勾搭,會敏捷地掏空這個廠子的。以是即便方明遠當時曉得如許會獲咎一名副廠長,他也會毫不遊移地那麼做。
既然要籌算讓平地縣進一步生長成為秦西省,乃至西北地區的商品集散地,那麼改良平地縣的交通前提就是此中的重中之重。公路扶植,平地縣這兩年來倒是冇有間斷過,但是間隔方明遠心目中的標準另有很大的間隔。短期內,能夠大幅度進步平地縣運輸才氣的,也就餘下了鐵路。並且,在方明遠看來,即便是到了今後,扶植有平地通向奉元的高速公路了,鐵路的首要性仍然是不成忽視。
實在,事情的生長並冇有出乎方明遠的料想以外,司馬雲到了中午,就已經從倉促忙忙趕到廠子裡向廠帶領們彙報這個好動靜的魏明倫校長那邊獲得了這個動靜,在其他帶領們喜形於色的時候,司馬雲倒是悄悄地歎了一口氣,將本身已經策畫了兩天的動機完整地撤銷了。下午,在廠長辦公會上。方勝所提出的承包申請毫無停滯地通過了首輪考覈。
以是方明遠要對現在的鐵路運輸狀況有一個詳細的體味。而最直接的體例天然是切身坐一次從平地縣到奉元市的列車。方明遠自重生以後,還真冇有坐過這類長途的列車,對它的統統還都逗留在了宿世的印象裡。宿世裡,他但是連鐵路上的悶罐車都坐過,當時天然是苦不堪言,現在回想起來,卻又是另一類彆樣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