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四節 格拉斯高酒店集團[第2頁/共3頁]
“有冇有傳聞過格拉斯高旅店個人,我們老闆就是格拉斯高旅店個人的董事長,在全部香港具有一係列的旅店,想必你不常常來香港,應當是冇有傳聞過的吧,在福布斯排行榜上,我們老闆也是赫赫馳名的。”也不曉得這個傢夥高傲的甚麼,不就是你們的老闆嗎?莫非你們老闆的錢會分給你嗎?這傢夥一副小人得誌的模樣,李天最看不上的就是這類人。
李天一看這個環境,根基上也明白了,本來是你們這些人私行做主呀,本來我們這邊就站理,如果真的把差人給叫來的話,隻能是讓他們這邊丟人。
“李先生說的對,我這就給我那幾個記者朋友打電話,竟然如此的霸道在理,我們這邊本來是定好了的,我這裡另有手機灌音呢,到時候就讓差人來給我們評評理,現在香港和本地都是一家人了,竟然另有如許的事情,我這內心這一口氣也不順呢。”經紀人固然不是明星,但是每天在片場看他們演戲,隨便幾句話就把這些大廳的事情職員給看傻了。
本來在飯店裡也呈現了很多肇事的本地人,不過那些人都冇有甚麼根底,隨便的恐嚇一下,當然能完事兒,可現在李天是冇有根底的人嗎?能夠說是全部香港最有根底的人,你一個小小的餐廳經理,想要把他給恐嚇歸去,恐怕冇有那麼大的本事吧?
“唉,我這小我就是有個弊端,是非吵嘴都得分得清楚,既然明天這個事情你們說,是我們不對,那我們就讓差人來評評理,都說香港是個法治社會,我們就看觀點製構造是如何說的,你那邊不是另有幾個報社的記者嗎?把他們也叫過來,就讓全香港的市民看看,如果香港真的是這個模樣,我們也得給本地的同胞提個醒,彆讓他們到這邊來旅遊了。”李天指著楊米的經紀人說道,同時給了她一個眼色。
楊米和藍星都是同一間演藝公司的,兩小我根基上是同期出道,本來藍星是不如楊米的,但無法人家家裡有錢,人家能夠把藍星給捧起來,藍星接到了好幾個公司的告白,固然不算甚麼大告白,但起碼現在人家給公司紅利了,上麵早就傳出話來了,如果楊米還不能夠扭虧為盈的話,那麼她的一部分資本將會交給藍星,那楊米想要起來的機遇就更小了。
楊米和經紀人都有點短路,都不曉得李天說這些話是甚麼意義,他們的思惟都跟不上李天,隻要中間的周大國才曉得,老闆發財的時候又要來了,每個獲咎老闆的人都得被他扒下一層皮來,這飯店的老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