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6章 南安市舶所 二[第1頁/共2頁]
朱由檢當真考慮了熊汝霖的建議,感覺熊汝霖的思路非常好,那就是讓守法的收益儘能夠大,違法的本錢儘能夠高,如許就能培養大家守法的傑出民風。看來不但是對外貿易法規,今後對《大明律》的訂正,也應當遵守這一原則。
特彆值得一提的是,漁民中有相稱一部分是蛋民。蛋民屬於“賤籍”,不在四民之列,一向受儘輕視。在福建方言中,把蛋民成為“曲蹄”,這是一種欺侮性的稱呼,諷刺蛋民整日在船上光著腳。
至於商船,則按照船隻的載貨量分為兩檔。二百料以上的船隻,每船收取稅銀一百五十兩,或所載貨色三十取一,從其較少者為征。二百料以下船隻,每船收取稅銀一百兩,或所載貨色四十取一,從其較少者為征。非論出口入口,稅率標準同一。
這個政策對蛋民但是太有吸引力了,誰情願過居無定所的餬口呢?疇昔蛋民見了官府的人,第一反應便是逃竄;此次卻反了過來,南安縣幾近統統蛋民都來登記,兩三天的時候就註冊了一百多艘漁船。
而東林黨人這時候仍把全數精力都集合在“督師不力”的周延儒身上,對東南本地一個偏僻小縣的事情,並無多大興趣。以是很快內閣便出了票擬,同意在南安縣設立市舶所。朱由檢當即批紅見效,心中自是大喜:這但是個首要的“判例”,今後也能夠成為“舊製”了。
反過來講,如果市舶所定了這麼低的稅率,你還去私運的話,那可就是敬酒不吃吃罰酒,到時候就彆怪朝廷不客氣了。
當然,這項政策還隻是第一步,讓蛋民融入社會乃至脫去賤籍,還需求相稱長的時候。不過,起碼蛋民的支出能夠先多起來,錢多了,受的輕視天然就少了。販子不就是很好的例子麼?
但熊汝霖以為,官方私運成風,底子冇有交稅的風俗。如果稅率上來就定得很高,則倒黴於促使百姓依規通過市舶所停止貿易。如果把稅率先定低點,給貿易者增加的本錢小一點,市舶所就輕易被接管。待大部分對外貿易都歸入市舶所辦理今後,再按照實際環境調劑稅率,事情就比較好辦了。包含各種貨色的稅率細則,當時再漸漸製定也不遲。彆的,市舶所的事情職員也需求一個熟諳事情的過程,單一稅率有助於他們儘快上手。
此前張煌言和鄭森在出使南洋的途中,曾經在廣東海澄縣招募了一些蛋民並脫籍入軍,還鼓勵蛋民多出海捕魚,加工醃魚肉,增加一項生存。不過,那還隻能算是臨時性的辦法。
依規註冊的船隻,則分為漁船和商船兩種,頒佈分歧的牌照。漁船製止處置貿易,但呼應地,收取的稅銀也很少,每月僅意味性地收取一兩銀子。隻要漁民夠勤奮,每天出海打漁,這個買賣是穩賺不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