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四十一章 鹽商漕商(二更)[第1頁/共3頁]
場商之下是“運商”,即賣力詳細販運的販子。他們的本錢比總商和場商小很多,又顛末端總商和場商兩級加價,利潤已經小了很多。不過因為運鹽數量龐大,支出還是非常可觀。詳細到揚州來講,天下最大的總商吳家便在城中,場商和運商加起來也有十幾家。
史可法身為東林黨人,又在宦海耳濡目染多年,深知此中之弊。他也想向天子力陳,促使朝廷肅除積弊,造福民生,何如年青的天子自從即位以來,各地烽火不竭,一向騰不脫手來做這件事,史可法也隻得臨時啞忍。不過現在既然做了揚州知府,所謂縣官不如現管,他自有手腕讓這些奸商吐出銀子來。
而揚州城內的大戶實在首要就是兩大類,一類是鹽商,一類是漕商。
而與鹽商能夠相提並論的,毫無疑問就是漕商了。實在漕商就是糧商的一種,但因南糧北運大多要顛末大運河,專門通過運河運營糧食的販子,其糧食運量最大,以是又稱漕商。
但是史可法並未再上奏摺要求天子發話,因為他一樣深知這些富商大戶內裡,很多人都與朝廷官員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絡,特彆是與東林黨。要曉得當年的東林黨魁首李三才,就曾出任漕運總督,其間與揚州販子過從甚密,乾過很多見不得人的活動。
但是現在史可法讓這些人出餉,即便數量並未幾,攤到一個大戶頭上也就是一二千兩銀子,這些人也感覺像是從身上剜肉,冇有一個主動共同的。在他們兵戈平叛那是朝廷的事,與他們有何乾係?不但冇乾係,將來兵變停歇後,他們還得讓官府為他們供應更多的便當,把因為流賊阻斷交通而形成的喪失,通過各種路子給找補返來。現在想讓他們出錢,門也冇有!
所謂鹽商,就是從官府支付鹽引,從而獲得官準販鹽的販子。自古鹽業便是一本萬利的買賣,因為利潤極高,並且鹽與糧食一樣,是家家必買之物,算是一種計謀物質,以是一向都是官府把持。
總商之下的是“場商”,他把持了一地鹽場的收買權。也就是說,該地的灶戶隻能以低價把鹽賣給他,然後他再高價往外賣,坐收巨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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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冇有銀子是絕對乾不成事的,以是史可法還是決定火中取栗,必然要讓這些富戶出餉。既然不能來硬的,那就得動點腦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