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器篇 刀[第1頁/共7頁]
二人奪:刀鞘形似手枚,中藏利刀,合之為杖,二人分奪時,則刀離鞘可作防身之用。
苗刀:又稱“長刀”,我國傳統兵器(注:“苗刀”並非“苗族尖刀”,更不是太刀一類)。長五尺,刃長三尺八寸、刀柄一尺二寸,因其刀身苗條形似苗而得名,兼有刀槍兩種兵器的特性。在戚繼光抗倭的時候曾被遍及利用。
鄙諺說:“劍是君子所佩,刀乃俠盜所使”。這多少有些抬劍抑刀。實際上,刀那英勇狂放的脾氣還是令很多人所傾到的。商週期間的人,就貴重地以美玉飾刀,而後文人騷人詠刀之作更進一步表達了人們對刀的愛好:“謁帝向金殿,隨身唯寶刀。”(唐·岑參)“離魂莫難過,看取寶刀雄。”(唐·高適)“酒後競風采,三杯弄寶刀。”(唐·李白)“徒倚三層閣,摩挲七寶刀。”(唐·李商隱)傳聞,李商隱這裡提到的“七寶刀”,出在後漢,是魏文帝曹丕所造。此刀本名“靈寶”,因它紋似靈龜,又俗稱七寶刀,能切金斷玉,後下落不明。我國當代少數民族和異國寶刀流入中原後,其鋒利和精美更令人讚歎不已。烏孫佩刀、半息寶刀、大食刀、海西國寶刀、日本雙刀等都被墨客們一詠三歎,吟哦不已。
僳僳族彎尖刀:少數民族兵器。短刀的一種。這類刀大小不等,也刃近似直形,刃尖向背曲凹,刀鋒鋒利。刀柄稍向背曲凸,以木製或角製而成。
少林滾珠寶刀:全長三尺三寸峭右代名流防身之用。明朝廣會高僧備此刀,精此術也。
刀固然也登得風雅之堂,刀、劍之彆一定便是俠盜與君子之彆,但在風俗上,特彆在刀劍用在不以戰役為目標的場應時,二者的身份倒是有必然差彆的。有研討者發明,古龍筆下的俠客們每使刀而較少使劍,並以為這表現了古龍的布衣認識。確切,除了聞名的小李飛刀外,蕭十一郎、傅紅雪、丁喜、薑斷絃、花錯、朱猛等豪傑大豪傑用的都是刀。古龍以為:“劍是文雅的,是屬於貴族的;刀倒是遍及化的,布衣化的”,“劍偶然候是一種富麗的裝潢,偶然候是一種身份和職位的意味。在某一種時候,便乃至是權力和嚴肅的意味。刀不是。”確切,在其他諸家武俠小說寫手當中,還冇有誰像古龍如許如此重視兵器的意義,我們讀了古龍作品,或許能夠加深對刀的脾氣的瞭解——
苗族尖刀:少數民族兵器。短刀的一種。刀長一尺二,向外曲凸。刀背隨刃而曲,兩側有兩條血槽及兩條紋波形指甲印斑紋,刃非常鋒利,柄長三寸至四寸,用兩片木料,牛角或獸骨夾製而成,以銷釘牢固。苗家演練經常以筍笙伴奏。
破風刀:刀身小,刀尖凸起,刀刃鋒利,刀背薄,刀柄曲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