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拉攏[第1頁/共3頁]
但現在,李偉才曉得,他太天真了。
但可惜的是,如許的淺顯人,隻是想要一個能夠儲存下去的環境的淺顯人,在東山這裡,卻要做出一個挑選題。
李偉迷惑的看著畢從龍,不曉得他要搞甚麼鬼。
大廳中的大圓桌的上,本來坐著一個三十餘歲的男人,恰是畢從龍。
酒菜上的氛圍,就好不了。
氛圍一時候有些冷場。
畢從龍一招手,雞鴨魚肉,流水般端了上來。
“哥哥這裡,冇有甚麼好接待你的,不過,還是能管飽的!”畢從龍道。
2,滅亡。這個是最簡樸的挑選。
而一旦,餬口有了保障,並且安靜以後,人們,會忘懷傷痛,持續,當真、儘力的餬口。
李偉是個吃貨,實足吃貨,碰到好吃的,向來不放過。
“不如何樣,我也不想住在這裡。”李偉看著麵前的飯菜,道。
草紙,乃至連擦屁股的草紙都不如。
淺顯人,吃甚麼且不說,吃飽都成題目。
他看到李偉出去,開朗的大笑起來,站起家,迎了過來。
因為看到這桌上的酒肉飯菜,李偉就想到了這些天,他在東山這裡的所見所聞。
這那邊是用飯啊!?
“李老弟啊,你問問,在坐的那一名,纔來的時候,都會抱怨你老哥我,說你老哥苛待那些淺顯人。”畢從龍換了一副要掏心窩子的神采,道。
李偉走進大廳。
李偉來東山這裡,是為體味決他們對敦鎮的威脅的。本來固然冇有甚麼好主張。但實在李偉最開端的時候,感覺,隻是過來構和一下,或者亮一亮‘肌肉’,便能夠處理題目。
莊嚴?
而有的,在相互扳談。
而這統統,都是在畢從龍嚴格管理之下,才生的。
性命?
“可李老弟啊,我們東山,但是有四千、五千人啊!要都是這麼吃,你老哥我就是神仙,也供不起啊。”畢從龍大吐苦水,道。
而這裡,魚肉蛋鴨,固然離李偉之前對於豪侈的瞭解,差的很遠。
但是在麵對同類的時候,李偉的心腸很軟,軟到除了疆場外,不是必須動手殺人,都不會動手的程度。
“久聞你的大名,卻一向冇有機遇晤一麵,明天來到哥哥我這裡,我們必然喝個痛快!”畢從龍扯住李偉的手臂,一副豪放的模樣,道。
可李偉一筷未動,一杯酒都喝不下去。
李偉沉默了,他不想殺人。
但在這裡,這一桌,對於淺顯人來講,就是無上的珍羞。
草芥。
“你就是李偉吧?”畢從龍道。
隻是,固然李偉來到這個天下以後,吃的一向都不如何樣,偶爾改良餬口,也比不上麵前這一桌。
底子就是在喝東山的淺顯人的血!吃他們的肉啊!
李偉作為主客,神采丟臉。
分賓主坐下,前麵另有幾個作陪的。想來在東山這邊,也是權勢人物,畢竟,能被畢從龍這個東山之主拉來作陪,本身就代表著他們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