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其他小說 - 穿梭在無限時空 - 101 再入叢林

101 再入叢林[第2頁/共3頁]

傳聞因為軍用步槍的能力太大,履行極刑時擊中犯人以後會把頭蓋骨都翻開,以是槍斃女犯人的時候,會換成能力小些的手槍行刑。

固然史女人威森m500是左輪手槍,但其槍彈動能是**的一倍,已經達到了大能力步槍彈的程度,不管是人腦袋還是南十字龍的腦袋,一槍打成爛西瓜都冇有任何題目。

想到煎蛋的滋味兒,他的口水差點流出來。

雷宇的神采更加蛋疼:“我就一梭子槍彈,還是個冇裝滿的梭子,打光不就冇了?要不是掉水裡被它們追上,我哪捨得一口氣打光?”

固然不曉得恐龍蛋是甚麼滋味兒,可不管是甚麼植物的蛋,都跑不了蛋殼蛋清蛋黃這三大首要佈局,即便是史前期間的恐龍蛋,應當也離開不了這個根基佈局。

思惟再向內涵長一點,能不能像恐龍帝國那樣,馴養脾氣暖和但長於奔馳的恐龍充當坐騎?

要說雷宇赤手空拳的跑進叢林裡趕上南十字龍,被兩端凶暴的大師夥死追著不放很普通,但雷宇是開著車進的叢林,不管如何想,恐龍都冇事理盯著一輛勾不起半點食慾的轎車猛追。

獲得了何駿的首肯,彆扭與雷宇換了位置,雷宇諳練非常地啟動suv開向叢林,一邊開車一邊瞥了何駿一眼:“小何,問你個題目如何樣?”

“你說――”雷宇用心拉出一個長音,戲謔地問,“先有雞還是先有蛋?”

何駿還真怕彆扭想也不想就直接把車交給雷宇。

他不是正了八經的甲士出身,對軍事地形學冇有任何研討,但他小時候住在北方的故鄉,那邊四周環山,從小在山區長大的他,最熟諳的就是大大小小的山嶽和富強的樹木,隻要走過一遍的路,第二次就毫不會走岔。

槍這東西的確好用,但槍的能力必須靠槍彈來闡揚,冇有當代產業的支撐,槍彈打一發少一發,並且對人類來講足乃至命的槍彈用在恐龍身上,能力隻能說差能人意。

不過對於雷宇如許的專業人士而言,史女人威森m500纔是最好挑選,這貨的口徑也是12.7毫米,和**不異。

他們倆也不想想,南十字龍那種脾氣暴躁的大師夥,究竟養不養得熟。

並且按照當代的研討,鳥類是恐龍的直係後嗣,不管如何看,恐龍蛋與雞蛋的辨彆都不會太大。

想到這兒他俄然想起雷宇開著小轎車衝出叢林的場景,獵奇地轉頭問道:“雷哥,有個事兒我能問問嗎?”

實在也冇甚麼可惜的,有槍彈的話,雷宇也不成能隨隨便便就把槍扔給何駿。

他的腦袋裡仍然裝滿了煎蛋,乃至開端揣摩,能不能馴養一批雜食性的小型恐龍,像蛋雞一樣專門下蛋。

彆扭驚奇地問:“雷哥,你如何不早開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