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鄭家妥協[第3頁/共3頁]
這個在明末汗青上留下濃墨一筆的家屬不但是出了馳名的民族豪傑鄭勝利,另有他的老子尼古拉海盜一世,如果冇有他前期的堆集就不會有鄭勝利光複台灣之舉。
和談的名字叫澳鄭友愛互市條約,顧名思義就是澳洲與鄭家的互市條約,兩邊列舉出來各自的前提,簽訂以後鄭家也不是冇有獲得一點好處,今後澳洲的商品和兵器鄭家都有優先采辦權,並且給他定額了每年的商品數量,光是鏡子一項就能讓鄭家年入十幾萬兩白銀,在算上其他如幫忙澳洲招收外來雇工運到聖誕島的用度,這些都是一筆不小的支出。
這一期間鄭家的身份能夠說多重的,既有官剛正兒八經的封官,又兼有明間海盜海商,人丁估客等身份,鄭家在公開裡也會乾一些發賣人丁的事,但是未幾,跟著掙取的財帛越來越多,在加上鄭家為了移民開台,以是會給出豐富的前提吸引流民前去。
固然石掌櫃的一再誇大,鄭家艦隊的短長,如果分歧意,澳洲的鏡子很難進入到大明的市場。
以是這份相對還是比較公允的,兩邊並不存在誰占便宜多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