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離開[第1頁/共3頁]
並且宋哲不曉得為甚麼,心中固然驚悚,但直覺上奉告宋哲去了冇有錯的,不會有甚麼傷害的。
本來宋哲是出海旅遊的,不想碰到迷霧,站在船麵上的時候,一股大風吹來,一把將宋哲他吹了下海。等宋哲回過神來的時候,已經是在台灣外海上。為了逃命,宋哲把身上沉重的手機扔了,錢包也扔了,隻留下身份證放在口袋那邊。腕錶則是當時不曉得是太嚴峻,還是太難明開了,冇有扔到海內裡去。
宋哲苦笑問道:“小女娃,你但是攔錯人了?彆的友情提示一下,如果是打劫的,下次記得帶一點威脅性大的兵器出門。”
畢竟林老爺一家如何說也好,也是救了本身一命的。本身提示過,對方不信賴,宋哲心中也問心無愧。現在再奉上些許錢銀,宋哲也感受本身報恩差未幾了。如果今後還本身有才氣,並且另有緣分,再行酬謝也非不成。
沉默了半響,宋哲把手腕處的腕錶解了下來,說道:“感激林老爺相救,本來小子當重厚酬謝,無法現在身無分文,便欲售此表於林老爺,寥謝拯救之恩。作價五枚大洋便可!”
冇有等宋哲從混亂的思惟中回過神來,阿誰小女孩從懷中取出一份絲巾包裹,四四方方的東西來。望著宋哲清秀的臉,當真的說道:“宋先生,這是我家蜜斯讓我給你的!”
不過再如何水,也是二十一世紀的產品。當初林君易就驚為天人,說這腕錶放在洋行那邊賣,少說一百大洋。
呸!呸!就那賣國為榮的滿清那邊算是我故國啊!那話說我故國……額,不對,如何想到那麼遠了?
如何看都是一個嬌小小巧,放在當代能夠讓怪蜀黍兩眼放光的上佳蘿莉。
林老爺倒冇有回絕,不過見了宋哲,立即敲打了幾句宋哲。說他昨晚的話大逆不道,這話是這裡說說也就罷了,千萬不成在內裡說。
固然想到是鬼,有種毛骨悚然的感受。但宋哲想著,本身連穿越這麼古怪的事情都碰到了。就算是個鬼,又有甚麼呢!
該不會是鬼吧?
傳聞是給他的,處於思惟龐雜的或人,傻乎乎的接過東西,喃喃道:“哦,代我多謝你家蜜斯。”
顛末這一番辯論後,林君易第二天也冇有來尋宋哲了。
林老爺也冇有強求,宋哲拿了十枚大洋後,林老爺叮嚀管家送了宋哲出去。
我是不是在培植故國將來的花朵呢?
宋哲這個腕錶算不得甚麼上等貨品,乃至連本國的都不是。隻是中國出產的一種盜窟石英腕錶,表身上刻有幾行宋哲也看不懂的筆墨,傳聞是拉丁文,總而言之就是恐嚇內行人的。
到了門口,宋哲誠心的鞠躬三次,這才挺腰籌辦分開。固然說此次本身分開,有被趕走的味道在內裡。但不管如何說也好,林老爺和其子林君易救了本身一命,倒是不成竄改的究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