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月06[第1頁/共4頁]
天子曰義帝無後。齊王韓信習楚民風,徙為楚王,都下邳。立建成侯彭越為梁王,都定陶。故韓王信為韓王,都陽翟。徙衡山王吳芮為長沙王,都臨湘。番君之將梅鋗有功,從入武關,故德番君。淮南王布、燕王臧荼、趙王敖皆仍舊。
高祖之東垣,過柏人,趙相貫高檔謀弑高祖,高祖心動,因不留。代王劉仲棄國亡,自歸雒陽,廢覺得合陽侯。
五年,高祖與諸侯兵共擊楚軍,與項羽決勝垓下。淮陰侯將三十萬自當之,孔將軍居左,費將軍居右,天子在後,絳侯、柴將軍在天子後。項羽之卒可十萬。淮陰先合,倒黴,卻。孔將軍、費將軍縱,楚兵倒黴,淮陰侯複乘之,大敗垓下。項羽卒聞漢軍之楚歌,覺得漢儘得楚地,項羽乃敗而走,是以兵大敗。使騎將灌嬰追殺項羽東城,斬首八萬,遂略定楚地。魯為楚死守不下。漢王引諸侯兵北,示魯父老項羽頭,魯乃降。遂以魯公號葬項羽穀城。還至定陶,馳入齊王壁,奪其軍。
七月,太上皇崩櫟陽宮。楚王、梁王皆來送葬。赦櫟陽囚。更命酈邑曰新豐。
六年,高祖五日一朝太公,如家人父子禮。太公家令說太公曰:“天無二日,土無二王。今高祖雖子,人主也;太公雖父,人臣也。柰何令人主拜人臣!如此,則威重不可。”後高祖朝,太公擁篲,迎門卻行。高祖大驚,下扶太公。太公曰:“帝,人主也,柰何故我亂天下法!”於是高祖乃尊太公為太上皇。心善家令言,賜金五百斤。
高祖置酒雒陽南宮。高祖曰:“列侯諸將無敢隱朕,皆言其情。吾以是有天下者何?項氏之以是失天下者何?”高起、王陵對曰:“陛下慢而侮人,項羽仁而愛人。然陛命令人攻城略地,所降下者因以予之,與天下同利也。項羽妒賢嫉能,有功者害之,賢者疑之,克服而不予人功,得地而不予人利,此以是失天下也。”高祖曰:“公知其一,未知其二。夫運籌策帷帳當中,決勝於千裡以外,吾不如子房。鎮國度,撫百姓,給餽饟,不斷糧道,吾不如蕭何。連百萬之軍,戰必勝,攻必取,吾不如韓信。此三者,皆人傑也,吾能用之,此吾以是取天下也。項羽有一範增而不能用,此其所覺得我擒也。”
七年,匈奴攻韓王信馬邑,信因與謀反太原。白土曼丘臣、王黃立故趙將趙利為王以反,高祖自往擊之。會天寒,士卒墮指者什二三,遂至平城。匈奴圍我平城,七日而後罷去。令樊噲止定代地。立兄劉仲為代王。
其秋,利幾反,高祖自將兵擊之,利幾走。利幾者,項氏之將。項氏敗,利幾為陳公,不隨項羽,亡降高祖,高祖侯之潁川。高祖至雒陽,舉通侯籍召之,而利幾恐,故反。
楚漢久相持未決,丁壯苦軍旅,老弱罷轉饟。漢王項羽相與臨廣武之間而語。項羽欲與漢王單身應戰。漢王數項羽曰:“始與項羽俱受命懷王,曰先入定關中者王之,項羽誤期,王我於蜀漢,罪一。秦項羽矯殺卿子冠軍而自負,罪二。項羽已救趙,當還報,而擅劫諸侯兵入關,罪三。懷王約入秦無暴掠,項羽燒秦宮室,掘始天子塚,私收其財物,罪四。又彊殺秦降王子嬰,罪五。詐阬秦後輩新安二十萬,王其將,罪六。項羽皆王諸將善地,而徙逐故主,令臣下爭背叛,罪七。項羽出逐義帝彭城,自都之,奪韓王地,並王梁楚,多自予,罪八。項羽令人陰弑義帝江南,罪九。夫為人臣而弑其主,殺已降,為政不平,主約不信,天下所不容,大逆無道,罪十也。吾以義兵從諸侯誅殘賊,使刑餘罪人擊殺項羽,何必乃與公應戰!”項羽大怒,伏弩射中漢王。漢王傷匈,乃捫足曰:“虜中吾指!”漢王病創臥,張良彊請漢王起行犒軍,以安士卒,毋令楚乘勝於漢。漢王出行軍,病甚,因馳入成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