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16章 .10.21[第1頁/共4頁]
學士院第三廳學士子,當前有一巨槐,素號“槐廳”。舊傳居此者,多至入相。學士爭槐廳,至有抵徹前人行李而強據之者。餘為學士時,目觀此事。
學士院玉堂,太宗天子曾親倖。至今唯學士上日許正坐,他日皆不敢獨坐。故事:堂中設視草台,每草製,則具衣冠據台而坐。今不復如此,但存空台罷了。玉堂東承旨子窗格上有火然處。太宗嘗夜幸玉堂,蘇易簡為學士,已寢,遽起,無燭具衣冠,宮嬪自窗格引燭入照之。至今不欲更易,覺得玉堂一盛事。東西頭供奉官,本唐從官之名。自永微今後,人主多居大明宮,彆置從官,謂之“東頭供奉官”。西內具員不廢,則謂之“西頭供奉官”。
上親郊郊廟,冊文皆曰“恭薦歳事”。先景靈宮,謂之“朝獻”;次太廟,謂之“朝饗”;末乃有事於南郊。予集《郊式》時,曾與會商,常疑其挨次,若先為尊,則郊不該在廟後;若後為尊,則景靈宮不該在太廟之先。求共所向來,蓋有所因。按唐故事,凡有事地上帝,則百神皆預遣使祭告,唯太清宮、太廟則天子親行。其冊祝皆曰“取某月某日有事於某所,不敢不告。”宮、廟謂之“奏告”,餘皆謂之“祭告”。唯有事於南郊,方為“正祠”。至天寶九載,乃下詔曰:“‘告’者,上告下之詞。此後太清宮宜稱‘朝獻’,太廟稱‘朝饗’。”自此遂失“奏告”之名,冊文皆為“正祠”。
諫議班在知製誥上;若帶待製,則在知製誥下,從職也,戲語謂之“帶墜”。
宿世藏書,分隸數處,蓋防水火散亡也。今三館、秘閣,凡四周藏書,然同在崇文院。其間官書,多為人盜竊,士大夫家常常得之。嘉祐中,置編校官八員,雜讎四館書。給吏百人,悉以黃紙為大冊寫之。自此私家不敢輒藏。校讎累年,僅能終昭文一館之書而罷。
唐製,丞郎拜官,即籠門謝。今三司副使已上拜官,則拜舞於子階上;百官拜於階下,而不跳舞。此亦籠門故事也。
台端鹵簿中有勘箭,如古之勘契也。其牡謂之“雄牡箭”,牝謂之“辟仗箭”。本胡法也。熙寧中罷之。
餘為鄜延經略使日,新一廳,謂之五司廳。延州正廳乃都督廳,治延州事;五司廳治鄜延路軍事,如唐之使院也。五司者,經略、安撫、總管、節度、察看也。唐製、方鎮綿帶節度、察看、措置三使。今節度之職,多歸總管司;察看歸安撫司;措置歸經略司。其節度、察看兩案,並支掌推官、判官,今皆治州事罷了。經略、安撫司不置佐官,以帥權不成更不專也。都總管、副總管、鈐轄、都監同簽書,而皆受經略使節製。
百官於中書見宰相,九卿而下,即省吏大聲唱一聲“屈”,則趨而入。宰相揖及進茶,皆抗聲讚喝,謂之“屈揖”。待製以上見,則言“請某官”,更不平揖,臨退仍進湯,皆於席南橫設百官之位,升朝則坐,京官已下皆立。後殿引臣寮,則待製已上宣名拜舞;庶官但讚拜,不宣名,不跳舞。中書略貴者,示與之抗也。上前則略微者,殺禮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