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16章 /11/22[第1頁/共6頁]
八年,秦攻宜陽,楚救之。而楚以周為秦故,將伐之。蘇代為周說楚王曰:“何故周為秦之禍也?言周之為秦甚於楚者,欲令周入秦也,故謂‘周秦’也。周知其不成解,必入於秦,此為秦取周之精者也。為王計者,周於秦因善之,不於秦亦言善之,以疏之於秦。周絕於秦,必入於郢矣。”
夷王崩,子厲王胡立。厲王即位三十年,好利,近榮夷公。大夫芮良夫諫厲王曰:“王室其將卑乎?夫榮公好專利而不知大難。夫利,百物之所生也,六合之所載也,而有專之,其害多矣。六合百物皆將取焉,何可專也?所怒甚多,不備大難。以是教王,王其能久乎?夫王人者,將導利而布之高低者也。使神人百物無不得極,猶日怵惕懼怨之來也。故頌曰‘思文後稷,克配彼天,立我蒸民,莫匪爾極’。風雅曰‘陳錫載周’。是不布利而懼難乎,故能載周乃至於今。今王學專利,其可乎?匹夫專利,猶謂之盜,王而行之,其歸鮮矣。榮公若用,周必敗也。”厲王不聽,卒以榮公為卿士,用事。
襃姒不好笑,幽王欲其笑萬方,故不笑。幽王為烽燧大鼓,有寇至則舉烽火。諸侯悉至,至而無寇,襃姒乃大笑。幽王說之,為數舉烽火。其後不信,諸侯益亦不至。
威烈王二十三年,九鼎震。命韓、魏、趙為諸侯。
召公、周公二相行政,號曰“共和”。共和十四年,厲王死於彘。太子靜長於召公家,二相乃共立之為王,是為宣王。宣王即位,二相輔之,脩政,法文、武、成、康之遺風,諸侯覆宗周。十二年,魯武公來朝。
四十八年,顯王崩,子慎靚王定立。慎靚王立六年,崩,子赧王延立。王赧時東西周分治。王赧徙都西周。
四十九年,魯隱公即位。
四十六年,宣王崩,子幽王宮湦立。幽王二年,西週三川皆震。伯陽甫曰:“周將亡矣。夫六合之氣,不失其序;若過其序,民亂之也。陽伏而不能出,陰迫而不能蒸,於是有地動。今三川實震,是陽失其所而填陰也。陽失而在陰,原必塞;原塞,國必亡。夫水土演而民用也。土無所演,民乏財用,不亡何待!昔伊、洛竭而夏亡,河竭而商亡。今周德若二代之季矣,其川原又塞,塞必竭。夫國必依山川,山崩川竭,亡國之徵也。川竭必山崩。若國亡不過十年,數之紀也。天之所棄,不過其紀。”是歲也,三川竭,岐山崩。
定王元年,楚莊王伐陸渾之戎,次洛,令人問九鼎。王使天孫滿應設以辭,楚兵乃去。十年,楚莊王圍鄭,鄭伯降,已而複之。十六年,楚莊王卒。
十年,烈王崩,弟扁立,是為顯王。顯王五年,賀秦獻公,獻公稱伯。九年,致文武胙於秦孝公。二十五年,秦會諸侯於周。二十六年,周致伯於秦孝公。三十三年,賀秦惠王。三十五年,致文武胙於秦惠王。四十四年,秦惠王稱王。其後諸侯皆為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