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遊戲競技 - 春秋我為王 - 第1172章 複仇之義(下)

第1172章 複仇之義(下)[第1頁/共4頁]

建立十多年後,學宮已經從草創走向了成熟,除了被趙侯大為推許的“天然格物之學”和“工匠之學”“名法之學”外,也有其他學派茁壯生長。在子張、曾參等人進退學宮後,孔門儒家便在漳水之畔生根抽芽,曾參厥後隨趙操去了琅琊,但子張卻在這裡留了下來,他試圖將孔門的理念和趙國倡導的東西加以連絡。

“但是……”太子從小到多數深受律法熏陶,此次的事件上,他是站在大理寺一邊的,但是照眼下的生長,眾口鑠金起來,隻怕大理寺也撐不住,強行宣判,更是會形成百姓絕望,民氣不滿。

伍封複仇案以後的第七日,公羊高檔人如同昔日一樣,站在漳水邊的廣場上向路過的士人闡述伍封複仇一事的公道性。

在一邊附和聲中,公羊高結束了他的闡述。

屈敖的先人子靈(屈巫臣)因為族人被楚國的令尹、司馬所害,遂助晉國謀楚,最後讓本身的兩個仇敵疲於奔命而死。伍子胥為報父兄之仇,入吳伐楚的事蹟更是家喻戶曉,不需贅述。而伯嚭的祖父伯州犁被楚君所殺,伯嚭也跑到吳國和伍子胥合作謀楚,終究跟他一起鞭屍報仇……

“孔丘說,枕著兵器,乘機報仇,是為人後代的孝義,公羊高將此事視為真諦。固然,為父母複仇殺死仇敵,這的確是自古以來的端方。但是,現在趙國早已不是三代那種以口頭言辭為法,以氏族家規為律的期間了,國法就鑄在大理寺門口的大鼎上供人查閱,凡是有委曲,國法都會主持公理,而不必暗裡抨擊。”

此次伍封刺殺案的幾個觸及人物:伍子胥、伯嚭、屈敖,他們的祖輩或者本身,都有參與血親複仇的事蹟。

“我曾經去過葉地,向孔子扣問為父母複仇之道,孔子答覆說:‘作為兒子的,如果父母被冤殺,就要睡在草墊子上,拿盾牌當枕頭,還不能去仕進,日夜不忘此仇,一旦在街頭碰到仇敵,就要拿出隨身照顧的兵器立即殺掉仇敵!’如此,纔不枉為人子。”

“伯嚭因祖父族人之仇而抨擊楚平王、楚昭王,殘破郢都,鞭撻楚王屍身,淫楚王之妻女。本日嚭也因暗害伍子胥而被子胥之子所殺,這世上哪有伯嚭能夠報仇,彆人卻不能找伯嚭報仇的事理?即使他身輔弼離,也是咎由自取,何怨之有?”

最典範的案例,莫過於楚人的複仇。

“王亥在有易氏為客而淫有易之妾,有易之君綿臣殺王亥,是故王亥之子上甲微從河伯氏處借師而伐有易,滅之,遂殺綿臣。”

看著那紙上的大題目,再一讀前麵的內容,便能夠曉得,此人是和公羊高唱反調的。

大理寺內,讀完《複仇議》後,鄧析非常歡暢,在忍了數今後,他們名法一派終究收回了屬於本身的聲音。趙無恤大力攙扶十餘年後,名法之學也產生了很多人才,但真正能如鄧析如許挑大梁的實在未幾,這西門豹倒是年青一輩的佼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