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公堂之上[第1頁/共3頁]
獄司的主官是經理參軍,望著台下烏壓壓的苦主,內心頭也有點發慌。
先審的是徐昀狀告王旦案。
此次由徐昀代訟。
幾十名苦主,如何看的過來?
大焱朝實施鞫讞分司軌製,比如在州這一級,鞠問由獄司賣力,判刑由法司賣力,通判負總責,知州聯署署名後見效。
他抬起屁股,對東邊坐著的韓藻和呂方見禮,然後坐端身子,神采微凜,道:“帶人犯!”
經理參軍眼神如刀,冷冷道:“誣告反坐,杖責五十,想好了答覆。”
“大人,今有人證,趙小娘子親眼目睹馮承誌行凶;有物證,趙父的血書裡詳細描述了陰胡生為兼併他的買賣,結合馮承誌暗害他的全數顛末。我請大人傳召,馮生質庫東主馮承誌和陰胡生,到堂錄問!”
經理參軍道:“孫婦供應的證物證詞,隻提及王旦和質庫管事,跟其東主無關。此案,隻需傳管事之人到堂便可,不準連累。”
經理參軍回絕,道:“你是前案苦主,今兩案歸併,不得代訟。”
趙小娘子聰明機警,見勢不妙,立即藏了證據起來跑了,假扮成男孩混跡街頭,直到本日。
經理參軍盯著徐昀,暴露不善的神采,可顧忌中間的韓藻,不敢表示的過分,道:“該審誰,如何審,由本司定奪,豈容你一個苦主指手畫腳?念爾初犯,此次不予究查,下不為例!”
公然,經理參軍道:“既找不到管事,王旦又拒不承認同謀,孫婦的證物也有失公允,此案臨時擱置,等今後尋得管事,傳召到堂,再做審理。”
趙小娘子親眼看到,馮承誌帶著人夜裡闖進家中,毆打其父致重傷,三今後嘔血而死。臨死前寫下血書一封,控告馮生質庫的各種罪過。
話音未落,沈謙站了出來,道:“門生願為孫娘子代訟。”
經理參軍問完王旦,看向徐昀,道:“王旦與你買賣期間,可曾有任何馮生質庫的人呈現?”
韓藻哼了一聲,道:“呂大人,你我既然列席旁聽,對案件審理有冇有建議權?”
“如此,本司以為,王旦以擔負田宅房牙之便,捏造真假兩分書契,蓄謀欺詐徐昀等人,現招認不諱,移交法司定讞。爾等可有貳言?”
韓藻道:“我覺得徐昀的話很有事理,前後兩案,較著關聯,且可互為左證。參軍如果感覺那裡不對,何不指出來,讓我和知州一道參詳參詳?”
經理參軍也無法站起,道:“請大人指導。”
徐昀猜到必然是有衙役跟王旦通風報信,讓他認下全數罪名,現在糾結這些衙門裡的壞民風冇甚麼用處,坦白回道:“冇有!”
事出告急,他被馮西亭推出來接辦審案,底子冇來得及細心看看卷宗。
“暫無實證。但這番推理,符合邏輯……”
其母前去州衙具狀以告,卻在傍晚回家的途中失落。比及天明後發明溺亡在河水裡,有司以出錯落水結案,冇了苦主,所告之事也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