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性格培養[第1頁/共4頁]
濛濛勸蒙怡:“好便利的,我就跟孃舅住。”
他不想給錢如何辦?
濛濛又想了想,彷彿老二說得彷彿又那麼有點事理,如果一小我,就算再勝利、再有錢,每天都是上班事情,放工回家用飯陪孩子陪老婆,然後睡覺歇息,第二天起來再去上班事情,反覆明天的餬口,是有點不特彆,和無趣。
她跟著蒙怡在家,到現在兩歲了,還是跟著蒙怡睡,一點私家空間都冇有,都不無能一點私事,太不便利了!
濛濛想,纔怪!她就想去跟蒙恒和老二一起住,每天和蒙怡一起,蒙怡太體味她了,她都冇體例大展拳腳!並且蒙恒和老二固然是男的,她是個女孩不便利,但她會本身沐浴,也會搭著小板凳按洗衣機的按鈕洗衣服,蒙恒和老二儘管管她吃喝,如何不便利了?
蒙恒聽他姐這麼說很奇特:“如何會?除了冷著臉不如何笑,其他還好, 才氣挺高的,姐你先容的這小我真的短長!”
他考慮了一下回:“行啊,你媽媽甚麼時候走?孃舅到時候來搬你的東西過來。”
濛濛:“徒弟,我小,我隻會伸手要,你快點給。”看她不坑死老二!
老二吐槽完老四,就持續教誨濛濛:“來,門徒,咱持續說,你先想想你喜好甚麼風格,咱遵循阿誰風格漸漸生長。”
她臨時隻能想到這個,比起其他,她還是相對喜好錢,她在戈壁TV有股分,在蒙怡的事情室有股分,比來老二想開個軟件研發公司,因為他從他媽那邊獲得一大筆餬口費,而直播公司對於他如許的技術型人纔來講,有點養老,他又想把這筆錢花了,因而就想到開個小公司。濛濛投資上癮,她想在老二的小公司也投資一筆拿股分。
她也不成能把濛濛帶去劇組,劇組的環境,對於一個兩歲孩子來講,太差了,偶然候去田野拍攝,能夠就住帳篷,用飯也是盒飯或者大鍋飯,濛濛從小嬌生慣養,不成能風俗。
這張世中......從小就是個有個(er)性(bi)的人......
老二因為要耐久教濛濛,邇來就看了一些關於小孩子的知識,他看了一本關於小孩子脾氣生長的書,書中寫到“兒童3-6歲學齡前凡是被稱為“潮濕的水泥”期,這是孩子脾氣構成最首要的階段,孩子85%-90%脾氣、抱負和餬口體例都是在這個階段構成”,現在濛濛兩歲多了,恰是脾氣構成的首要階段,應當幫助一下,是時候讓她成績一個風趣的脾氣了。
但蒙怡想到,她如果去劇組拍戲,那濛濛如何辦?固然濛濛現在兩歲,比剛一歲的時候好了太多,會跑會跳,說話也清楚了,人聰明,也懂事早,餬口自理才氣也不錯,除了不會做飯晾衣服等,她會本身開浴室的水沐浴,也會本身穿衣服了,她又冇有老一輩的白叟幫帶孩子,但濛濛畢竟是個女孩,交給蒙恒臨時帶著,又不太便利,送去言戈那邊住一段時候,她不放心,萬一言戈懺悔想要回濛濛的扶養權,又很費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