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章:船榷新衙[第1頁/共3頁]
“匠作為何要分開公廨?能分開公廨的隻要兩種環境,要麼錢冇給夠,要麼受了委曲,隻要不讓他們受委曲,還給夠銀錢,這些匠作必定情願待在船榷院,你隻要能給他們私家老闆給不了的東西,那他們必定就不會走。”
尉遲駿這些天也跟這些匠作相同過,他們在私家船廠造船,每月白銀大抵五兩銀子,每年都不超越六十兩,這一千兩他們賠付到死都賠不起。
“但是!”隴元鎮話鋒一轉:“這不代表你就一點也不設防,這幾萬名匠作難保不會有甚麼歪心機,為了根絕他們泄漏船榷院奧妙,你還需求跟他們簽訂保密條約以及競業限定條約。”
“如果如許料想,你感覺以你大理寺少卿的身份,帶著這群臨時組班的匠作,能完成後續的諸般營建事件?”
這些銀錢,必定最掉隊了他的腰包,最後,短短幾年就堆集了數萬貫家財,若不是被剝奪了花鳥使的差使,他還能貪得更多呢。
隴元鎮感覺這些條目必須具有,持續解釋道:“是啊,給足好處是讓他們好好做工,條約刻薄是為了讓我們本身放心,如果真的有匠作用心叵測,那估計這些條目他壓根就不簽訂,一旦簽了就代表他認同這些條目,無端也不會透漏造船技術給彆人。”
“這些條約,是否有點太刻薄了?”
“對啊,隻要給夠這些前提,良禽擇木而棲的事理,這些匠作也都明白。”
他頓了頓,持續解釋道:“你想想,莫非大端就隻造一艘戰船?我想你情願,玄帝也不會情願,我記得大端海師稀有十艘樓船,至於更小一點的戰船和帆船,那更是不計其數,今後這些戰船必定要改革成新式船隻,乃至,需求造出很多新式艦船,也就是說,船榷院不是單次買賣,那是今後悠長要用的官署,說不定今火線法受天下舟輯營建。”
保密條約,是用於匠作保密造船新技術的章程,內裡能夠商定傳授給他們的新式船技術必須用於船榷院,如果他們將技術以任何體例透漏給任何權勢,都屬於違約,要賠付官榷院一千兩白銀,乃至,子孫後代都要淪為仆從,直到賠付清楚喪失為止。
幾方身分下,就給他留下很大一個可追求的空子:既然所用銀錢不出戶部,也不需求覈銷賬籍,就意味著他想花多少就能花多少,隻要能把賢人要的花鳥找來,誰也不敢說他甚麼。
但是因為他是特設斜封官,冇有下級和下級,不需求彙報事項,也就代表冇有人能監督他的差使,乃至於為賢人采買東西,銀錢也多出於內帑不通過戶部覈銷。
尉遲駿略略打退堂鼓,心中確切有點拿不準玄帝的設法,如果隻是單單造船,本來就有都水監和各地舟輯署,實在冇需求再新設一個衙門。
“咳咳!”隴元鎮咳嗽幾聲,先容起這些和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