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以舞打令[第1頁/共2頁]
“好說好說,開席便是。”
這下子,席間幾人立即明白是如何回事。
寧郡王這是不鳴則已一鳴驚人啊。
如果在席間嘲弄隴元鎮,不免落下刻薄話柄,有辱皇家麵子。
席間樂曲早已歡暢如烈,鼓點鏗鏘頓挫,如秦王破陣。
如果宴席充足歡暢,仆人會把列席宴會的統統來賓都聘請一遍,此時來賓相樂、手舞足蹈,合座顯赫,蔚為熱烈。
沈宴文微微斟酒,終究發力。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隴元鎮看向席間縮了縮脖子,這些人他冇掌控斬草除根。
大端民風彪悍、崇尚陽剛,風月宴會也有文會和武會之分,文會是席糾詩文,左不過是寫詩詞采。
“一願世清平,二願身健旺,三願臨白頭,數與君相見。”
元恪如許的朱紫貴胄,當然有權力嘲笑隴元鎮,你還不能活力!
“不如,隴公子給我個彩頭,我替公子和歌一曲,也算回敬寧郡王。”
寧郡王扭身揚臂、袍袖甩動、扭轉騰踏、招手遙送,本應當舉起酒杯聘請其他來賓,卻直接行至隴元鎮身前。
“本來……如此!”
秦雲胭鼓掌後,丫環捧著珍羞好菜,一一放在來賓身前案幾。
花魁設席,必然分歧平常,前有劍器渾脫舞、後有胡璿承平樂。
這話,一時激起千層浪,統統來賓的目光從這紈絝身上,轉移到秦娘子。
官拜中書門下三品,弟子浩繁、謁客如流,高官失勢可比閒散勳貴要好受用,每天去政事堂吃天子賜食的主兒,稱得上一言可殺萬官!
讀書人罵人,如何能帶臟字兒。
歌舞掃興、把酒言歡、來賓無不興高采烈。
他開朗大笑,起家相和:“秦娘子勸酒、豈敢不喝,但請娘子先飲。”
權貴對以舞打令看得很重,如果來賓在宴會上出醜,那可就相稱於當代社會在飯局社死了!
秦雲胭酒色微醺、風情旖旎,從案幾後舉起鑲寶嵌金的酒盞起家來,婀娜前行到寧郡王身前:
可和歌而行、以舞打令是宴會民風,你本身因為不會打令出了醜,可怪不得旁人。
不過,隴元鎮心中卻明白,寧郡王來者不善,他一計不成,天然會再生一計,鐵了心給他挖坑,豈會等閒被秦雲胭對付疇昔。
“昔年鑄廬草屋女,昨日小家碧成全,現在奪魁堂前燕,士彆三日刮目看,何當對酒交相勸。願君為我飲滿杯,再陳三願為君聽。”
打令,是大端宴飲武會的一種坊間說法,仆人會在酒菜間率先跳舞,然後漸漸斟滿美酒靠近來賓。
秦雲胭能成都知,詩文辭藻能夠不佳,但情商必然充足高,她微微躬身,委宛開唱:
他一句臟話也冇說,還非常人著想,意義卻很明白——你就是冇讀過書的酒囊飯袋,必定也冇啥文明,寫實賦文你就彆插手了,吃了飯就歸去吧。
“寧王,你這可不仗義,明曉得隴公子不善詩文,如何能和歌,不如放他一馬,讓他自罰三杯下去便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