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遊戲競技 - 大官人 - 第五二六章 詔獄

第五二六章 詔獄[第2頁/共4頁]

“是啊。”吳為深覺得然道:“可她如許搞,大人又不能不收。”信賴要真是有人拆台的話,必定會將此事傳得沸沸揚揚。大人在衙門裡大糾冤假錯案,如果對門前的喊冤視而不見,就冇法再扯大旗作皋比了……”

楊知縣雙目森然的盯著齊大柱,嘲笑道:“那你如何會呈現在離家二裡地水車巷?莫非你有夜遊症不成?”

待帥輝下去,吳為輕聲問道:“大人覺著有蹊蹺?”

捕快們順著萍蹤轉過街角,發明一隻沾滿血跡的鞋,但是前麵的萍蹤越來越淡,直到甚麼也看不到,捕快們隻能無功而返。

吳為點點頭,道:“先收下再說,如果不好斷,就拖一拖麼。”

當時的江寧知縣叫楊新安,是個才三十多歲的兩榜進士,剛從翰林院放了都城的六品知縣……都城的官員級彆要高於處所,處所知縣都是七品,京縣知縣倒是六品。處所知府都是四品,應天府尹倒是三品。不但級彆高,並且近水樓台先得月,隻要表示優良,成為天子重臣的能夠性極大。是以楊知縣卯足了勁兒想把這個案子辦好,他驗看了殺人的物證――竹筐、鐮刀、繩索,以及從齊大柱家中搜出的血衣、血鞋,已經根基認定齊大柱便是殺人凶手。獨一的題目是人犯在逃,冇了凶手就冇法開堂。

另有一點藏得比較深,以嚴郎中多年刑偵的經向來看,如果凶手殺人後頓時逃脫,腳底是不會沾到血的,最多腳麵上濺上一些。凶手是不成能比及死者血流滿地後,再去踏上幾腳才走的。

齊大柱死不承認,楊知縣便命上刑,固然縣衙裡冇有北鎮撫司那麼多花頭,但三木之下,一樣冇有能挺得住的,齊大柱熬不過刑,便在半昏倒中勉強招認了。頓時被拿動手按了指模,又當場被砸上了枷、鐐,打入大牢。

江寧縣是京縣,轄都城東南部。天子腳下,上峰如林,轄區內竟然呈現了命案,江寧縣令天然不敢怠慢,第一時候便帶領快班捕頭趕往命案現場,公然見巷子裡伏臥著一具女屍。江寧縣令頓時命仵作上前驗屍,發明女屍年紀在四十五歲擺佈,頭髮斑白蓬亂,胸間、肋上被人刺了三刀,血流各處、血跡已乾呈鮮紅色。

“他,他一早就出去了……”老婦人鎮靜道。

幾個捕快凶悍的衝上去,一把奪過那老婦手中的血鞋,看了一眼,恰好和在案發明場四周撿到的那隻是一雙,捕頭嘲笑起來道:“你這老東西,竟敢燒燬證物!”

再檢察四周,在三步以外又發明一個筐子,地上另有一行血足跡。問過地保後,地保說當時他隻是遠遠看了一眼,並冇敢靠近,以是那足跡不是他的。捕快翻開柳條編成的筐子,發明瞭一把鋒利的鐮刀和一條繩索……最後仵作鑒定,死者應當是在半夜時分遇害。這類時候,人普通不出門,哪怕有事出門,也不會離家太遠,以是死者應當就住在四周,江寧縣令一麵命人在四周尋覓屍主,一麵又命捕快順著萍蹤追蹤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