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軍說:“彆傻了,我們又冇有做錯。本來我們行的正坐得直。你這個時候辭職,就搞得彷彿我們理虧一樣。”
他本來想讓齊記者暴光一下,然後旅店遭到嚴峻挫敗,他趁機獲得旅店辦理權,再處理這個題目。
他對鐘振華抬了抬下巴:“草擬狀師函給報社,換家報紙頒發嚴明聲明,然後報案,你們法律部籌辦打官司的質料。”
這類事情,要證明你有很輕易,你要證明本身冇有,卻很難。
這些話總結可覺得一句,實在就是:有!內!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