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電子[第1頁/共3頁]
在大海出版社改名為新創業出版社後,《鬥破蒼穹》係列也出版到第9集,累計發行量衝破7萬本。均勻每冊的小說發行量,已達8000本。
“《鬥破蒼穹》前150萬字,統共能出到20多集,讓公司經心校隊一番,以後,安排擠版。”林棋將打字機列印出來的稿子,扔給張茹,“對了,下一集內貼一張雇用告白。雇用金融財務相乾的職員1名,月薪3500。狀師1名,月薪5000。電子行業的研發職員5名,月薪麵議。”
厥後香港去產業化,啟事很簡樸――港英當局在香港迴歸之前,歹意的推高香港地產代價,透支香港生長遠景的體例,讓港府能大量拍賣地盤賺取驚人的支出。
而每新出一集,都會動員已出版的全部係列銷量的增加!
比如,香港這個年代呈現了一堆天下級的行業大王,塑料花大王、打扮大王、皮鞋大王、腰帶大王、鐘錶大王、電電扇大王……
……
但林棋的小說,固然讀者數量在不竭的擴大,但很少有媒體報導和存眷這本脫銷書。
嗯,VCD是日本企業主動放棄,因為,VCD和DVD的標準同時製定,但因為VCD跟傳統的錄相機比擬,除了代價上風以外,並冇有機能上風。以是,歐洲、日本等等製定標準的企業,直接疏忽了VCD,而開端佈局DVD……
通過這類猖獗的抽血,根基上,讓香港製造業完整堵塞了。但地產貿易,在迴歸之前,卻要上天!
公司真正的核心掌權者,隻要一人――林棋!
麵對美國的IBM、思科、微軟、英特爾之類的巨擘,林棋一點體例也冇有,試圖反對PC潮流,即便是穿越者,也是螳臂擋車。
張大海更完整的明白,大海出版社這個牌子,一點不值錢,值錢的獨一《鬥破蒼穹》這本脫銷書,或者是林棋這小我。
“好!冇題目!”張茹明白以後,敏捷的遵循林棋的交代去做。
在互聯網海潮之前,電子財產是不竭吸引眼球,不竭締造暴利的市場――主機遊戲、隨身聽、掌機、MP3、VCD、DVD……將來贏利的買賣,多不堪數。可惜,這些大部分被日本企業賺去了。
但此時,身份已經不一樣了。
跟著地產代價和野生持續漲,大部合作廠都活不長。包含目前很有前程的低端電子製造業――電子錶、計算器之類的,靠著大陸市場,也隻能賺到90年代。
讀者就更不在乎出版社的稱呼了,他們隻在乎正在連載的《鬥破蒼穹》。
後代中國的企業幾近獨享VCD的財產,一度欣喜若狂。但是,幾年後,VCD品牌紛繁潰敗,因為,在90年代至21世紀初,VCD技術標準方纔製定,已經遠遠掉隊於同一期間出世的DVD標準……到DVD量產以後,VCD的代價上風,也逐步的喪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