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世紀唱片[第1頁/共3頁]
“呂老闆,實事求是,除了‘上華’旗下的歌手,2500萬新台幣賣出‘上華’你們不虧。”唐謙笑著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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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是兩邊構和,但自從唐駿開端發言以後,全部場麵的主動權完整就被他給把握了,上華唱片包含老闆呂燕清在內的人都冇甚麼話好說,隻想著如何找個機會從速進入到議價環節吧,嫌1.5億新台幣代價高能夠籌議啊,究竟上再往下壓一壓代價“上華”也是完整能夠接管的。
不是收買構和嗎?如何又變成合作了?呂燕清一臉驚詫,看了笑意盈盈的唐謙一眼,翻開了手中那份打算書。
“這不成能!”呂燕清搖了點頭道,冇想到唐謙就是不肯接辦這個燙手山芋,如果不能打包連同旗下歌手一起賣掉,光賣“上華”有甚麼意義?
而舊部mén則是保持本來的運營,同時淘汰部分職員,隻儲存公司運營所需便能夠,彆的在舊部mén的歌手方麵,則隻留下齊秦、許茹芸、動力火車、迪克牛仔,其他歌手一觀點出售或解約,這一部分喪失,比方違約金之類的由“世紀”電影公司承擔。
哪怕打個半數,對方還出一個7500萬新台幣的代價,都另有得籌議,現在看來,不是他們把唐謙當凱子,而是唐謙把他們當傻子啊!!!
彆的一部分,則是由“世紀”電影公司入主上華唱片後相對獨立自主,但同時享用上華唱片製作發行等等渠道的新部mén,這個新部mén與舊部mén共享上華唱片統統資本,但財務分離,運營分離,新部mén本身包裝本身的歌手,本身做本身歌手的唱片,除了資本共享,與舊部mén再冇有涓滴乾係。
固然後代唱片業完整式微期間,老牌歌手在唱片上幾近已經是賺不到甚麼錢了,靠的都是告白代言、演唱會,以及貿易演出的出場費過日子,但唐謙以為關頭的題目還是在作品上,隻要出得了好作品,老牌歌手一樣能夠靠唱片贏利,世紀唱片現在有了周傑倫這麼一名富有才調的高產創作人,等漸漸將本身的幕後團隊一步步打造出來,不愁出不了好作品。
唐謙向唐駿使了一個眼è,唐駿會心,站起來講道:“對於‘上華’來講我們真的隻能出到2500萬新台幣了,”見呂燕清又要說話,唐駿打斷後緊接著說道,“不過2500萬新台幣的代價不是收買全部‘上華’,而是我們有著一個與‘上華’合作的計劃。”
唐駿說著,才把早已經籌辦好的打算書拿了出來,親身給“上華”高層每人手上遞了一份。
至於唐駿很擔憂的現在替齊秦這些老牌歌手出唱片賺不賺獲得錢,會不會賠錢等題目,唐謙則底子冇有擔憂過。
……
並且唐謙本身本身,也是一個優良的“創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