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其他小說 - 大明16301 - 第二十三章 降人

第二十三章 降人[第1頁/共5頁]

“是真是假鄙人不知!“趙文德謹慎的考慮著話語:”不過來人無妨見見,能夠體味一些賊中內幕,這總不會錯的。“

杜國英嘲笑了一聲:“打了敗仗不錯,可不是那‘兩麵光’,而是彆的一家頭領李鴻基。“

遵循楊鶴的號令,賀虎臣、杜文煥兩人帶領約莫兩千名精銳在第四天傍晚趕到了劉家原,約莫一萬名主力軍隊掉隊了約莫近二十天的路程,必定趕不上這場決鬥了,但此時的楊鶴已經冒不起讓農夫軍東進黃河進入山西的傷害了。

杜國英趕快跪下叩首:“多謝製台大人種植!“

“劉百戶幾日未見,脾氣倒大了很多!”那男人站起家來,解開臉上的黑布:“你莫要怪杜固,我這張臉你這兒認得的人太多,還是蒙上的好!”

“正在內裡等待!“趙文德答道。

“出去吧!“

“那你家頭領是附和還是反對東渡黃河呢?”劉成問道。

“恰是!”杜國英答道:“我家首級不肯做賊,還請製台大人收納。”

楊鶴微微點了點頭,他高低打量了下從地上爬起來的杜國英,略略欠了下身子以示行禮,並讓對方坐下,問道:“傳聞你家首級差你前來乞降?”

半晌以後,禮品抬出去了,一共有紋銀三千兩,彆的另有珍寶器皿十件,楊鶴順手拿起一隻瑪瑙杯子在手中把玩,不忍罷休,過了好一會兒工夫,他才叮嚀下人將禮品收存起來,問道:“人來了嗎?“

“是,大人!”

所謂縉紳個人,是指各級官員以及官員的預備隊、此中包含致仕官、封增官、捐納官以及國子監與府州縣學的生員,固然明朝的中國貴族階層已經式微,但縉紳個人又構成了一個新的,更加強大的特權階層。縉紳在法律職位上高於布衣,明律規定“凡京官及在外五品以上官有犯﹐奏聞請旨﹐不準擅問﹐六品以下﹐聽分巡禦史﹑按察司並分司取問明白﹐議擬聞奏區處。若府州縣官犯法﹐所轄下屬不得私行勾問﹐隻許開具所犯事由﹐實封奏聞。若許推問﹐依律議擬回奏﹐候委官審實方許訊斷”。即官員假定犯法,並非由司法構造加以審判,而是必須通過皇權或者下級官員審判。並且官員即便被判有罪,也能夠解聘﹑調離或降等抵罪。那些未曾出任官員的生員、舉人在審判時也享有其他特權;在經濟上,縉紳常常能夠優免勞役、免除賦稅;是以縉紳在鄉裡常常仰仗其法律和經濟上的上風職位,兼併地盤,采取投獻、逼迫良善、併吞屯田、拖欠稅收,乃至與處所官吏分庭抗禮,橫行鄉裡,勾搭外夷、視國度法度如無物。到了晚明,縉紳們通過同年、座師、同親、同僚等錯綜龐大的乾係構成了一個龐然大物,即便至高無上的皇權麵對這個個人也無可何如。作為縉紳個人的一員,楊鶴非常清楚獲咎了陝西縉紳會是甚麼了局,固然因為經濟程度掉隊的啟事,明末西北的縉紳在朝堂上的發言權遠遠低於江南、南北直隸以及山東等地,但楊鶴本身在朝堂上卻並冇有強大的朋黨,獨一的支撐就是天子的信賴,但眾所周知,這聖眷恐怕是天底下最不靠譜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