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娃娃親[第1頁/共3頁]
女人就是劉雪兒,她一邊跑一遍衝著父親喊:“爹爹,那簪子是我給巧巧的……”
等他跑到劉彤家大門口時,平時貧乏熬煉的書白癡身材,已經渾身大汗,上氣不接下氣了。
蕭風走出衚衕,沿著主街一起尋覓。
蕭風回身就走,老道從速喊:“五文錢也能夠啊,三文,最低兩文,總不能一文啊,傳出去丟人啊。”
蕭風剛一張口,當鋪朝奉就拍起了大腿:“那是你家的人?膽量也太大了,竟然偷到了戶部員外郎劉大人家裡。幸虧我這邊還冇給錢呢,不然連我都得坐蠟!”
蕭風看著巧巧:“到底如何回事?”
“小女人,你叫巧巧對吧。這支金簪子是你從我府裡偷的吧?隻要你承認了,我毫不究查,不然到了公堂上,你就要挨鞭子了。”
蕭風忍不住頭疼起來。
主街上很多擺攤的已經在收攤了,隻要賣小吃的除外,他們就希冀著天快黑時買賣纔好呢。
劉彤不睬會蕭風的調侃:“她拿著金釵去當鋪典當,有當鋪朝奉、伴計為證。這金釵裡側有我劉府字樣,如何狡賴?”
巧巧果斷的點頭:“不是我偷的,是我在街上撿的。”
可厥後蕭萬年景了平頭百姓,並且還獲咎了嚴家。雖說陸炳保住了他的命,可和如許的人結婚家,必定冇好處啊。
蕭風不搭茬,隻是歪著頭,看著這個名義上的將來嶽父。
巧巧身上開端顫栗,但仍然對峙:“就是我在街上撿的,你憑啥說我不是撿的呢?”
不過就算冇有認罪書,巧巧拿著金簪去當鋪典當,當鋪能夠作證,本身仍然是上風在手。
出來混,有錯就要認,捱打要立正,總不能吃了人家女人的軟飯,還砸人家的飯碗,這點操守蕭風還是有的。
要不是本身斷了女兒的月錢,逼得她拿出有標記的金簪來送人,也很難抓住證據啊。
劉彤伸出一根手指頭:“第一計劃,賠十兩銀子。”
劉彤臉一板:“猖獗,來人,把她給我帶回後院去!”
固然能夠一尺布隻差一文錢,但積少成多,一匹布就能差出九十文錢,買米買麵夠吃好幾天的。
以是蕭風大義凜然的捂住巧巧的嘴:“就算是巧巧偷的,你說吧,你想如何樣?”
巧巧冇有牢固的攤位,就是扛著巧娘織出來的布,在街上走著賣。
“蕭風,你的家主子劉府盜竊金簪一枚拿去典當,我念她年幼,還冇報官,此事如何告終?”
見蕭風不理睬他,老道歎口氣:“罷了罷了,免費奉告你吧,那女孩貧道見過,她總在街上賣布,好認的很。她因為偷東西被人抓走了。”
蕭風內心一沉,回身就跑。
劉彤不敢找蕭萬年說退婚的事,他怕蕭萬年。固然是個平頭百姓了,但他曉得蕭萬年脾氣固執剛硬,阿誰死的不明不白的知縣就是最好的註解。
老道伸手指了指:“就在那邊當鋪門口被抓住的,然後被帶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