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百五十二章 苦心人天不負[第1頁/共4頁]
付知遠聞言眉頭頓時展開,欣然道:“請說。”
“好!”付知遠開口讚成。
林延潮不是反對實際,實際必然是要先於實際(道在器先),但是實際不能離開實際(道不成離器)。
官吏還是有體例的。
若官吏再行多交少登之舉,有了存根比對,他們做手腳的難度將增加很多。
但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啊。
吳通判道:“下官覺得凡有違律者抓以嚴懲,那麼官吏必不敢抱幸運之心。治國,唯有治吏二字!”
林延潮道:“李禦史主管鹽運司時,置內號簿三扇,並通、泰、淮三分司外號簿三扇。空立前件,刻印空票。每分司多少張,上截於內號簿前件上編都字一號起至多少號止,下截於外號簿前件上編通字、泰字、淮字一號起至多少號止,俱用印鈐。”
鹽商領鹽引先去總司領底薄,依數量填票後,再領票去分司,依編號從外薄中取票附寫。
與方纔吳通判一說,就合座喝采分歧,林延潮這發起一出,卻令在場官員墮入深思。一來很多人不睬解,二來實際隻要風雅向不錯,如何樣也不會被人說。
冇錯,這體例當代人耳熟能詳,但前人瞭解有難度。
林延潮不但增設了連號之用,還將二票增為了三票,在收執,增加了存根,如此便利官員清查。
如果冇有主張,林延潮起家說自是無妨,但有了主張,若分歧他的意義,那麼二人很輕易起牴觸。林延潮不肯再與付知遠乾係搞僵,弄得如同前任知府普通。
至於眾官員們則是心想,林延潮博聞強記,不知又被他從那裡看得典故來。
這名官員也是歉然道:“林司馬,是下官癡頑了。”
一條鞭法,從民收民解,再次規複為官收官解,但如此不是又回到老路,你張居正有甚麼體例,根絕老百姓被官吏剝削呢?
官府催科是,登簿出票。給付納戶以收執,但在櫃收的流水日收簿上到底登記上。櫃吏們卻能夠讓老百姓多交,本身少登給朝廷。
隻是在林延潮看來,都是虛文,冇有落實之事。換句話說,就都是實際上的東西,冇有實錘。
鼠尾冊又稱“虎頭鼠尾冊”。就是差役以丁糧為宗,力差、銀差取決於丁糧多少。不管大小戶一概造冊,把丁糧多的大戶、富戶編在前,以承擔重役,把丁糧少的小戶、貧戶編在後,以當輕役。前為大戶如虎頭,後為小戶為鼠尾。
林延潮道:“昔年催科,以鼠尾冊為準,各地設糧長解糧,此乃民收民解之策。”
但詳細體例就很有商討的餘地,落實到做事上,總有弊端,冇有十全十美體例,總有人同意和反對。
青苗法,已是作為林延潮的創見,顛末丘橓上報給天子了。
張居正的體例,就是立櫃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