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 清算(下)[第2頁/共4頁]
第一招叫“外輕內重”,第二招則是“外重內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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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錯,確切很有“錢”途。
這年代,做個縣令可不輕易,不但要交好縣裡的鄉紳大戶,還得拉攏停止底下那幫吏胥,更首要的是要防備某些佐貳官的奪權。冇有任何為官經曆的縣老爺甫一到任,常常會被打個措手不及,毫無還手之力,比方現任的錢塘知縣王倫------
比方說,有種差事叫做“解胖襖”。
他待在縣衙的那些年裡,也確切是幫著趙鵬擦了很多回屁股,不過那些事情連累的人太多,李謙真要籌算全揪出來的話,怕是會犯下公憤。
凡是是由州縣的主官指派,命一名佐貳官來賣力。
當然了,若說許傑全然不懼趙家的權勢,那也是不成能的。但這類事情有一就有二,又了上回的冷巷裡敲悶棍,這回他的膽量可就大多了,且更加沉著純熟。
先讓他吃上一頓竹筍燒肉再說,當然行事要埋冇,且過後還不能讓人從表麵上看出來。如許一來,即便是趙鵬真想打官司,也拿不出證據來------
當然了,事情也不能光往壞處去想,想想最好的成果,比如說你破鈔數月、風塵仆仆,順利完成了差事,好不輕易才從邊關趕返來,縣老爺也分外和顏悅色地對你表示了口頭嘉獎,並再一次派下差事——都城方麵某某工程正在完工,急調各地物質,這事兒交給彆人我不放心,勞煩你再辛苦一趟吧------
在他的授意下,刑杖的人倒是掌控住了分寸,冇真敢把趙家的這根獨苗給直接打殘,卻也實在讓趙鵬捱了五十板子,冇個十天半月的工夫,估計是下不來床了。
以是在人家看來,當個芝麻綠豆大的小官,反而還不如持續乾他的成本行來得有錢途。
但是說是這麼個說法,處所上詳細實施起來,卻不美滿是那麼回事------
趙鵬有功名在身,不能動刑,不能毆打是必然的,不然就是冒犯了國朝法規,但有些事情也是能夠變通的,真要想揍他,李謙有的是體例。
在會兒邊關將士們穿在身上禦寒的棉襖,普通都是由各地州縣征集解送疇昔的,那麼題目來了,誰來賣力解送的差事?
當他把這麼個變相放逐的壞主張向王知縣一提,對方當即撫掌稱善,以後便讓人找來了王主簿,直接一個解胖襖的差事就安到了他頭上,王主簿當場就懵了------
皂隸隻要練熟了這兩手,便可玩出無數花腔,才氣勝任衙役這份很有錢途的差事。
畢誠本來出身寒微,一朝權貴後便想替孃舅謀個一官半職,何如他孃舅卻執意不肯------
普通而言,一縣之長纔是真幫手掌大權的人,而上麵的縣丞、主簿、典史這些佐貳之官,則是冇有明白規定,他們詳細職掌何事。乃至在很多小縣裡,便是連‘二尹三衙四老典’如許的裝備都是不齊備的。因為朝廷有規定,縣編戶不及二十裡者,縣丞、主簿並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