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十六章 我很帥![第1頁/共3頁]
他不成能逃出世天。
那少女當場就矇住了。
少女終究來到了小醜麵前。
小醜舉起少女柔滑的手。用鼓勵的口氣說道:“脫手吧。我隻要一個要求,彆打我的臉。我很帥。”
身為一個構造的魁首,健旺的體格是必備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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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儲存。連品德,連恥辱,連人道都不要了麼?
人們不曉得,為甚麼之前一向保持奧秘的可駭分子。俄然開端搞直播了。
統統人都聚精會神地旁觀這一場直播。
可此時現在,生命纔是第一名。
很快,全天下都引進了這場可駭的直播!
而更多理性的網友,卻在此時現在,墮入了更大的深思。
逞豪傑?
如果她真的毆打了小醜。將來還如何麵對這全新的人生。哪怕生命還在,靈魂,將那邊安設?
無緣無端去打一個素不瞭解的男人?
明顯是不能的。
因為他要複仇――為當初電視台的可駭分子複仇。
彷彿一場玄色詼諧,令無數民氣裡發顫。
如果不打,她極有能夠像之前的人質那樣。被當場槍殺。
可就在統統人都在狠惡切磋時。
“我――”少女嘴唇顫栗,顫聲道。“我憑甚麼打你?”
她望向小醜。
打一拳,踢一腳,就能分開這天國般的窘境?
他主動提出了要求!
少女被推了個踉蹌。
他要少女打本身!
我憑甚麼打你?
就算被全天下人看到他的模樣又如何?
在這片地區,他是一小我,也是孤傲的。
而他,也當之無愧地成為了豪傑。知名豪傑!
然後,他就會有更多的大買賣,更多強勢的合作火伴。
他五十多歲。身材很魁偉,也很健碩。
更偶合的是,商城當中的人質,就有曾在電視台被挾製的淺顯觀眾。
他們想鼓吹甚麼?
唐歡孤身站在展覽廳的正中心。
該不該打?
當他呈現在購物商城龐大展覽廳時,白城統統廣場螢幕均能看到他的身影。
生命誠寶貴。
程木把玩動手中的槍械,很快走到了一名約莫十七八歲的少女麵前。
大多數投了不該打。
收集上又展開了狠惡的會商。
他是豪傑。卻在這一刻,成了淺顯人儲存的墊腳石。
她如履薄冰地走向唐歡。
又想證明甚麼?
“去吧。為你的儲存而戰。”程木將少女推出人群。臉龐上,卻閃現暴虐的嘲笑。
“你終究來了。”程木居高臨下俯視著小醜。“我還覺得,你會因為驚駭而迴避。”
她的家教不答應她這麼做。
和部下不一樣的是,他並冇有袒護本身的臉龐。他也不屑這麼做。
多麼醜惡的人道!
你要當豪傑嗎?
相反,這倒成了他名揚天下的機遇。
此言一出。
你曉得當豪傑,需求支出多大的代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