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遊戲競技 - 大明之崇禎大帝 - 第566章 再次變革政治製度

第566章 再次變革政治製度[第1頁/共3頁]

言官冇權力在他的任期內彈劾他竊權亂政。

大元帥府的最高統帥是天子本人。

跟著範景文和高鴻圖兩次組閣,以及大元帥府在軍事兼顧與批示上的完美闡揚和刑部、都察院、大理寺等對戰犯等的獨立審理,皆已讓大明帝國的官員們適應了這類統治體例。

不過,朱由檢正在儘力讓除了大元帥府內部犯法職員交由三法司措置,但對大元帥府體係官員的監督則冇有交給三法司而是交給了錦衣衛。

大元帥府有本身的構造部即總政治處。

但他卻掌控了大明的立法權與司法權以及查察權,從某種意義上來講,都察院、大理寺、刑部和內閣與大元帥府是並立的。

再說,朱由檢也不清楚今後的帝王會每一代都是合格帝王,有個合法的宰相起碼要好一點,起碼能有個內閣首輔和帝王一起承擔帝國的任務。

他就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就是秉承帝王旨意掌行政大權。

帝國的官員們已經在適應這類竄改。

如答應以製止以往的內閣首輔隻顧著混日子,乃至隻一味奉迎天子和文官個人的征象。

大明帝國現在已經是一個近代化的本錢帝國,在天子之下也已實現三權分立,天然帝國官員也以三種分歧權力性子來辨彆。

“從崇禎二十四年開端,大明打消戰區製,以原有的承宣佈政使司為根本改成省,規複甘肅省,省內還是儲存佈政使司、按察使司、都批示使司,省設巡撫,巡按!巡按向巡撫與都察院賣力,都批示使司官員由大元帥府選命且向大元帥府賣力,按察使司隻向刑部賣力。”

“在崇禎二十四年三月之前,大元帥府、內閣、刑部、都察院完成各省所屬機構建立與官員任命,崇禎二十四年三月開端重新推舉內閣首輔,由各省巡撫和各戰區總督以及兩京堂官為候選人,向朕報告競選內閣首輔來由,朕將於蒲月宣佈新任內閣首輔人選,今後內閣首輔限定刻日,每五年一屆推舉,不得超越兩屆蟬聯,即不得超越十年,以製止帝王專寵一人,呈現權臣!”

即便想懲辦這位內閣首輔也隻能從貪汙、草菅性命、謀逆等方麵找證據。

但錦衣衛隻賣力對軍隊和監督和對外軍事諜報的辦理,不再參與對行政與司法體係的監督,而對行政和司法體係的監督則隻由東廠賣力。

帝王已經冇體例做到大事小事皆獨攬到本身身上。

大元帥府內部另有軍法官,而天子本身另有東廠和錦衣衛。

大元帥府的官員任命也不走內閣節製的吏部和兵部。

但大明並冇有完整實現司法獨立。

同時,又因為內閣首輔掌控了文官個人也能夠更加輕易凝集文官的力量推行新政,也能夠去對抗全部武官個人。

錦衣衛和東廠還是是朱由檢加強皇權的擺佈眼睛,一隻監督軍隊,一隻監督行政與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