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節 月港[第1頁/共3頁]
月港的貨色,隻要你想不到,冇有它找不到!
江岸一裡多港口,共有7個船埠,東岸是督餉館的從屬機構,征收商品稅的餉館船埠,西岸是供船隻停靠的六個商用船埠,彆離是路頭尾船埠、中股船埠、容川船埠、店仔尾船埠、阿哥伯船埠、溪尾船埠,此中阿哥伯船埠也做軍用船埠,供海軍駐泊,但說到海軍,早就腐朽到變渣了,派不上任何用處。
其貨色之足,種類之多,實在難以儘言,滿街琳琅滿目標各國商品堆積如山,看的人目炫狼籍。
軍器更不消說了,暴利商品,好的軍器供不該求,他不過是稍稍透了點口風,說要想要大炮,立即二群紅毛番就籌辦決鬥以獲得他的訂單了!
諾大的一個明帝國將她龐大的產能僅通過一個港口停止外貿,可想而知其富庶的程度。
紅毛番大量收蔗糖,首要收白糖和冰糖(蔗糖產品),有多少收多少,量大代價從優。(這裡有個參考,明崇禎十年,英國東印度公司在廣州前後采辦了13028擔白糖和500擔冰糖(一擔百斤)
15世紀末期至17世紀中期,跟著我國東西本地對外貿易的生長,月港一度成了“海舶鱗集,商賈鹹聚”的外貿商港,與漢、唐期間的福州甘棠港,宋、元期間的泉州後渚港和清朝的廈門港,並稱為福建的“四大商港”。
……
“並且,很多月港的船長本身就是海盜。”
聽到他的話,兩個鬼佬異口同聲隧道:“俄的上帝!”
不過你千萬彆去究根問底,在月港甚麼人都有!這裡是冒險家的樂土,充滿了海商(偶然還是兼職海盜),海盜(上了岸常常以海商臉孔的呈現)、惡棍和騙子手!
1567年,隆慶帝即位決定推行新政。福建巡撫塗澤民但願“除販夷之律”,為海上的貿易活動開啟綠燈,答應當時船商富商“準販東西二洋”貨色。最後挑選詔安梅嶺作為開放大明海關,後改於海澄。今後月港成為明朝獨一合法的海上貿易始發港。
同業的張伯指導道:“那邊的水淺,大船必須在漲潮時靠拖帶才氣進港。這個處所對於海盜來講是個易守難攻的險地,海匪們不敢冒然進襲月港港池,因為進港的潮流太強,他們能夠乘潮而入,但卻冇法在需求時滿身而退。”
在舊橋市的雜貨商行處,那邊的雜貨商給出了價碼。
馬尼拉大帆船!
兩個紅毛番通紅著眼睛,看著相互的眼神頗不仁慈。
顏常武進入港口時,但見得數百艘龐大的越洋海船熙熙攘攘的擺列此中,本身的福船如螞蚊在巨人中穿行,
怎見得?
不怪他們急,敢訂大炮的絕對是土豪。
他不急於找甚麼三大錢莊算賬,而是到處亂逛見地天下大商埠的景象,但也不是茫無目標,首要找尋蔗糖、酒和軍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