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8節 孫承宗主持立法[第1頁/共3頁]
對於地賦,顏常武是十稅一,但官員們都以為收得少,向來在顏大少耳邊碎碎念要加賦。
他果斷支撐百分之十七的增值稅,象明朝那種三十收一的的商稅,想都不消想!
當時冇有身份證啊,行,那就中式作法,隻要判刑超越三年的,就象牲口那模樣在手臂上來個烙印,就算毀掉烙印也冇用,呼應的位置如果恍惚一團,一概予以遣返,不得出境。
不會殺人,隻會勞改,他無師自通,說出了“稅收與滅亡一樣都是不成製止的”!
孫承宗來得恰是時候!
成果《刑法》一出,大師看了,大家顫抖,個個膽怯,東南府的犯法率本來就低的,再來慘跌個跌停板,乃至於牢房空蕩蕩。
這孫老頭夠狠,管他甚麼歪果仁十足一視同仁,不要和他說甚麼國際朋友,犯了罪,還是判刑,服刑結束外加一腳踢飛,即行遣返,常常加多一條多少年以後才氣來中國。
孫承宗一來那就分歧了,他經曆極其豐富,飽讀詩書,做過帝師,任過尚書高官,又為處所大員,軍政兩方麵大展拳腳,有處所實務和高官經曆,冇有誰夠他的經曆牛B!
“農夫占了人丁的大部分,當農夫活不下去之時,就是一個王朝動亂之日,大陸那邊恰是如此!”他舉出了大量的農夫起事的啟事,冇有誰夠他的質料多。
就連顏常武名下的“皇家財產”也得乖乖交稅,他以身作則,彆人無話可說。
如許人才,除了天賦異稟以外,還要有呼應的環境才氣夠培養出來。
其他人等,頂多是一個方麵之才,冇法擔綱體係立法的重擔,如劉之鳳進士出身,顏常武就感覺他有點陳腐,編撰出來的法律可想而知!
《東南府民法》、《東南府刑法》、《東南府經濟法》、《東南府國防動員法》、《東南府經濟法》和《東南府反分裂法》等規定了社會經濟的方方麵麵,很多脫胎來源於大明律,而最熟諳大明律的,恰是孫承宗!
但她多是囫圇吞棗,一知半解又拙於實務,經曆也淺,需求時候磨鍊,更有一個大題目,她忙著生兒育女,一樣冇有甚麼時候。
小偷小摸屢犯者,勞動改革!
一問,老頭子被先前大明寬裕的國庫給嚇怕了,他在關外帶兵,冇有兵餉,鬨到兵變,堂堂督師被大頭兵詰問,非常狼狽,以是他研討過稅收,極重稅收,如果不交稅,結果嚴峻。
顏常武感覺利用孫承宗,與他很有合拍之處,雖說顏常武是古人的層次,而孫承宗是前人,但他的看法一點都不差,比方他在《東南府經濟法》中死力加強稅收體例麵的法律。
遵循假想,東南府的公檢法人纔將出自這個繫了,他們是專業人士,再不會象大明朝的處所官如縣令,既是行政主官,又是法官,鬨得不成開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