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一章 荷蘭人[第1頁/共3頁]
這位彼得·納茨便是‘濱田彌兵衛事件’的主導者。
天啟元年11月,荷蘭人從捕獲的西班牙船上得悉西班牙人占據台灣的打算。因而荷蘭艦隊將主力移駐畢斯卡度雷斯(即澎湖群島),並派船到雷克貝克諾(即台灣)及鄰近地區探勘,搶先占據南部良港,修建城堡,並派兵鎮守。
沈有容帶兵前去澎湖擯除,荷蘭這纔不得已分開澎湖。
彼得·納茨是台灣荷西殖民期間第3任台灣長官。
巴達維亞方麵感到局勢嚴峻,便將彼得·奴易茲罷免,換上了漢斯·普特曼斯。
這條號令收回冇多久,一個荷蘭人便來到埼玉拜見陸延。
“漢斯先生,這件事情我不能承諾你!”德川秀忠說道。
漢斯是一個非常年青的白人,帶著金絲眼鏡,顯得斯文有禮。
“而關於《鷲宮條約》方麵,這是由明國主導的,你需求獲得伯爵大人的首肯。”
那裡曉得,來到江戶就看到了一座廢墟。
荷蘭統治當局開端向來台灣的日本販子課征一成的貨色輸出稅,並製止僑居日本的漢人來台灣貿易。但因為日本人較荷蘭人早來台處置貿易活動,且此時荷蘭貨色輸入日本享有免稅優惠,是以日本人回絕向荷蘭人征稅,兩邊是以產生膠葛。
“現在,他藏頭露尾,不來救本身的兒子,反而讓你來,他真是個失利的父親!”
福建官員多次派人到澎湖警告,荷蘭殖民者不肯撤退,並開端和本地販子停止私運貿易。
“起首,漢斯先生,小琉球自古以來便是中國不成豆割的國土。荷蘭私行占有小琉球,又奴役本地住民,其行動已經是對於大明的挑釁,荷蘭該做的是儘快退出小琉球,並對大明做出公道的補償,而不是跑到這裡對於中日兩國條約指手畫腳!”
福建巡撫商周祚決然回絕,並要他們撤出澎湖,不然不與貿易。
而澎湖和台灣便是最合適的處所!
便詭計以此作為與中國互市的據點。
荷蘭實在一向眼紅葡萄牙在東方的貿易,特彆是其從大明獲得的絲綢瓷器。
1553年,葡萄牙通過賄賂等手腕租占了澳門,今後澳門成為了葡萄牙在東亞的貿易中轉站。荷蘭報酬之眼紅,也嚮明朝提出了借地互市的要求,但遭到了明朝的回絕。隨後,荷蘭於1601年和1604、1607年三次對澳門策動戰役,詭計從葡萄牙手中篡奪這個據點,但三次都被葡萄牙給擊退了。
“大明伯爵中間,日本將軍中間,鄙人漢斯·普特曼斯在這裡獻上高貴的問候!”漢斯行了一個名流禮。
但是荷蘭人並冇有放棄侵犯台澎的野心,因為17世紀歐洲市場對生絲及瓷器等中國商品的需求,帶來了高額貿易利潤。
在荷蘭人占據台灣之前,漢人與日本人就在台灣處置私運貿易。荷蘭人占據台灣以後,日本販子與荷蘭販子在台灣競逐漢人貨色,是以存在著相稱大的短長牴觸。